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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企业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为什么是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
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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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14 18:47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房地产开发企业采用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在预收款阶段属于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主要是因为在收到预收款时,房屋等不动产还未交付给购买方,销售行为实际上并未完成。从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来看,销售不动产的纳税义务通常是在不动产交付等特定条件达成时才产生。而预收款只是企业提前收取的款项,此时还不满足销售行为完成的标准,所以不属于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也就不用征收增值税,属于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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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陆养殖企业所得税到底是减半还是免征?
小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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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14 17:47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参考以下总结: 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1)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 (2)海水养殖、内陆养殖。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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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题为什么选C?这是转让不是出让?
卫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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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14 17:22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是的,这一选项是正确的。解释如下:题目考查的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土地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国发〔2006〕10号)中关于国有土地出让收入范围的规定。根据文件精神,国有土地出让收入不仅包括以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所确定的总成交价款,还包括因转让、处置国有土地使用权而依法应当补缴的土地价款。“转让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按照规定应当补缴的土地价款”属于因转让行为而产生的土地收益,虽然形式上是“转让”,但根据政策要求,这部分补缴的价款仍应纳入国有土地出让收入的管理范围。因此,它属于题目中所列的国有土地出让收入的组成部分。简而言之,虽然“转让”与“出让”在字面上不同,但在政策执行中,因转让行为产生的补缴土地价款仍被纳入国有土地出让收支管理体系。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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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老师,既然ACDE都属于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那为什么只选了A,不选CDE呢?
小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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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14 16:54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外币项目的分类和会计处理原则:-选项A(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属于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但其公允价值变动需按期末即期汇率折算,因此需要按当日即期汇率进行折算。-选项C(固定资产):属于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但其按历史成本计量,期末不需要按当日即期汇率进行折算。-选项D(合同资产):如果合同资产属于非货币性项目,期末也不需要按当日即期汇率折算。-选项E(资本公积):属于所有者权益类项目,期末金额不因汇率变动而调整,因此不需要按当日即期汇率折算。因此,只有选项A需要按当日即期汇率进行折算,其他选项不符合题意。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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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这个包装物要如何区分,区分的标准是什么? 解析D说,企业的各种包装材料都要通过原材料核算,那A为什么不是原材料呀? 选项选ABC,A 随同出售不单独计价,B随同出售单独计价,那意思就是不管是不是单独出售,只要随同出售就属于包装物了吗? 老师能否讲讲像这种题要如何作答
卫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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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14 16:52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包装物与原材料的区分主要在于用途和核算方式的不同。以下是通俗易懂的解释和区分标准:希望这个解释能帮助你更好地理解包装物与原材料的区分,以及如何判断题目中的选项。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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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这道题的思路?,这个150天是怎么算出来的,1.5是什么?
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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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14 16:44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这道题的解题思路是,要根据累积带薪缺勤的会计处理原则,预计由于职工累积未使用的带薪年休假权利而导致预期将支付的工资。答案解析里的150天是这样算出来的:已知甲公司预计2017年有400名职工将享受不超过6天的带薪病假,这部分职工不会产生因累积未使用年休假而需要额外支付工资的情况;而剩余的100名职工每人将平均享受7天半休假。因为制度规定每个职工每年可享受6个工作日带薪病假和年休假,所以这100名职工每人多享受的天数为\(7.5-6=1.5\)天,那么总共多享受的天数(也就是累积未使用年休假天数)就是\(100×1.5=150\)天。这里的1.5指的就是这100名职工每人在2016年累积未使用、预计在2017年多享受的年休假天数。最后,用累积未使用年休假的总天数150天乘以该公司平均每名职工每个工作日工资200元,就得出甲公司在2016年年末因累积带薪缺勤应确认的职工薪酬为\(150×200=30000\)元。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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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题目中C型乘用车进口环节消费税还需要加征10%吗
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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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14 16:36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不需要。制造业企业进口环节应纳消费税不需要考虑加征的10%的税率,海关也没有代征义务,只有[2016]63号/2016年第74号文列举的项目,完税价格大于130万元的,海关才会代征零售环节10%的消费税。这里只说明了关税完税价格合计150万元,未表明符合特定列举项目,所以进口环节消费税不用加征10%。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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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题中进口C型乘用车进口环节应纳消费税是多少
范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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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14 16:32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进口环节应纳消费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已知关税完税价格为150万元,关税税率为10%,则关税=150×10%=15(万元)。组成计税价格=(150+15)÷(1-40%)=275(万元)。所以进口环节应纳消费税=275×40%=110(万元)。综上,该C型乘用车在进口环节应纳消费税是110万元。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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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进口自用不含税价格在130万以上的乘用车,需要加征10%的消费税吗
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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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14 16:23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确定的口径是,制造业企业进口环节应纳消费税不需要考虑加征的10%的税率,海关也没有代征义务,只有[2016]63号/2016年第74号文列举的项目,完税价格大于130万元的,海关才会代征零售环节10%的消费税。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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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一下老师,社保账户开通怎么操作
刘艳红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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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14 16:00
#实务#
您好,在你们当地社保12333网站上面开通就可以
阅读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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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 业务6 乙开具的是普通发票怎么还要交税了
朴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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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14 15:56
#税务#
乙企业提供运输服务属于增值税应税行为,不管开普通发票还是专用发票,都要交税,需把含税运费换算成不含税的再算税额。
阅读 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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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进行清理,可以转入低值易耗品吗
家权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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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14 15:51
#实务#
不可以的,清理就是出售或者报废
阅读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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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社保是贷方数是不是提的大了?谢谢
小菲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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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14 15:46
#实务#
社保计提的分录 借:管理费用-社保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 如果应付职工薪酬-社保,贷方金额大,是代表计提的金额高了
阅读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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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老师 老板出差 坐火车的车票、餐饮费 怎么记账?
家权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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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14 15:44
#实务#
都计入管理费用-差旅费
阅读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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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我们是涉农企业,属于原木初加工行业,所有收购农产品都有过磅单,而且是从对公帐户付款给农户的,现在税局要求把全年收购金额超过五十万的进项全部转出,理由是他们属于二道贩子,请问二道贩子在税法上如何认定?
朴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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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14 15:44
#税务#
税法里 “二道贩子” 指非农产品生产者,仅在流通环节倒卖农产品的中间商(而非自产农户)。税局认为你收购的对象是这类中间商,而非自产农户,按规定其进项不能抵扣,故要求转出;你虽有过磅单、对公付款,但关键是需证明收购对象是自产农户,而非中间商。
阅读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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亏损子公司0元转让内部可以吗
郭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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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14 15:43
#实务#
要大部分税务局是不认可的,最好问下你税务局。
阅读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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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社保是贷方数是不是提的大了?
郭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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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14 15:43
#实务#
你好,具体的是哪一个科目的?
阅读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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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减免税那填吗
朴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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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14 15:42
#实务#
同学你好 有减免就要填写
阅读 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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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为了公司业务而出差产生的交通费用可以在公司列支吗?所得税可以税前扣除吗
郭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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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14 15:41
#实务#
你好有发票的可以的。
阅读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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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项重组的那个弥补限额怎么计算
朴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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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14 15:33
#实务#
股权支付部分暂不纳税;被合并企业亏损可弥补,限额 = 被合并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5700 - 3200=2500 万)× 当年年末最长期限国债利率,最终按限额与 620 万的较小值确定。
阅读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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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老师公司有一个叫杨云斌的人,买了礼品,在中秋节走访送礼品。这个礼品费怎么记账?
宋生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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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14 15:31
#实务#
你好这个是以公司的名义去赠送的,对不对?
阅读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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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计算定期利息的利率?
秦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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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6/02 20:39
#会计实务#
计算定期利息的利率需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1. 利息计算周期:确定利息的计算周期,例如每年、每半年、每季度或每月。 2. 利息金额:确定需要计算利息的本金金额。 3. 利息期限:确定需要计算利息的期限,例如一年、两年或更长。 4. 利息计算公式:根据利息计算的公式进行计算。一般情况下,定期利息的计算公式为:利息金额 = 本金金额 × 利率 × 利息期限。 5. 利率计算方法:根据利息计算的公式,将已知的利息金额、本金金额和利息期限代入,解出利率。 例如,假设有一个定期存款,本金金额为10,000美元,存款期限为一年,利息金额为500美元。根据上述公式,可以得到以下计算过程: 利息金额 = 10,000 × 利率 × 1 500 = 10,000 × 利率 利率 = 500 / 10,000 利率 = 0.05 或 5% 因此,该定期存款的利率为5%。
阅读 10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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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贷利息的计算中有哪些常见的注意事项?
王一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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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6/02 18:25
#会计实务#
在房贷利息的计算中,有几个常见的注意事项需要注意: 1. 利率的选择:房贷利率通常有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两种选择,需要根据个人的经济状况和风险承受能力来选择合适的利率类型。 2. 利息的计算方式:房贷利息计算可以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法或等额本金还款法。等额本息还款法每月还款金额相同,但每月还款中利息占比逐渐减少;等额本金还款法每月还款本金相同,但每月还款中利息金额逐渐减少。 3. 利息的计算周期:房贷利息的计算周期可以是按月、按季度或按年计算。需要根据具体合同约定来确定计算周期。 4. 提前还款的影响:如果提前还款房贷,需要注意是否存在提前还款违约金或其他费用,并计算出提前还款后的新利息。 5. 利息的税务处理:房贷利息在一些国家或地区可以享受税收优惠,需要了解相关税务政策并进行合理的税务规划。 6. 利息的确认和核算:在会计记录中,房贷利息需要按照实际发生的日期确认,并按照规定的会计准则进行核算和披露。 以上是房贷利息计算中的一些常见注意事项,具体的情况还需要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况和合同约定来确定。建议在进行房贷利息计算时,咨询专业人士或银行机构以获得准确的信息和指导。
阅读 7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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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差旅费的核算应当符合相关的财务会计准则和企业内部管理制度。
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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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6/02 17:12
#会计实务#
办公差旅费是指企业员工因公务需要而发生的差旅费用,包括交通费、住宿费、餐费等。核算办公差旅费应当遵循以下原则和规定: 1. 财务会计准则:办公差旅费的核算应符合相关的财务会计准则,如《企业会计准则》、《收入会计准则》等。根据准则的规定,应当将办公差旅费列入企业的费用支出,以反映企业的实际经济状况。 2. 内部管理制度:企业应制定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办公差旅费的核算方法和程序。内部管理制度应包括差旅费用的报销标准、审批流程、报销凭证要求等。员工在发生差旅费用时,需按照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提供相应的报销材料,并经过相应的审批程序。 3. 费用核算:企业应设立差旅费用科目,将发生的差旅费用按照科目分类进行核算。核算时应将交通费、住宿费、餐费等分别列入相应的科目,以便准确反映差旅费用的构成和支出情况。 4. 报销凭证:企业应要求员工提供相关的报销凭证,如发票、票据等,作为差旅费用的核算依据。报销凭证应包括必要的信息,如费用发生日期、费用明细、费用金额等,以便核实和审计。 5. 记账处理:企业应按照内部管理制度和财务会计准则的要求,将差旅费用进行记账处理。记账时应将差旅费用分摊到相应的费用科目,并及时进行核算和登记。 总之,办公差旅费的核算应当符合相关的财务会计准则和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以确保差旅费用的准确核算和合规性。
阅读 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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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对会计师的行为规范有哪些要求?
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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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6/02 17:01
#会计实务#
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对会计师的行为规范有以下要求: 1. 诚实守信:会计师应当遵守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故意提供虚假财务信息,不得伪造、篡改、隐匿财务记录。 2. 保守秘密:会计师应当保守客户的商业和财务秘密,不得泄露客户的商业机密和财务信息。 3. 独立公正:会计师应当保持独立的态度,不受他人的影响或压力,客观公正地执行工作,不得为个人或他人谋取私利。 4. 尽职尽责:会计师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保证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5. 持续学习:会计师应当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保持与会计职业发展的步伐同步。 6. 遵守法律法规:会计师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违规的活动,不得为客户提供违法违规的建议或服务。 7. 保护公众利益:会计师应当把公众利益放在首位,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保护投资者和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 8. 维护职业声誉:会计师应当维护会计职业的声誉和形象,不得从事损害会计职业声誉的行为。 以上是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对会计师的行为规范的主要要求,会计师应当严格遵守这些规范,确保自己的职业行为符合道德和职业规范。
阅读 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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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扩展等式中的收入和费用是如何影响所有者权益的?
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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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6/02 16:27
#会计实务#
会计扩展等式是会计核算的基础,它表达了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之间的关系。在会计扩展等式中,资产等于负债加上所有者权益。 收入和费用是会计记录的两个重要概念,它们对所有者权益的影响如下: 1. 收入:收入是指企业在正常经营活动中获得的经济利益,如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所获得的收入。收入的增加会增加所有者权益,因为收入的增加会增加资产,从而增加所有者权益。 2. 费用:费用是指企业在正常经营活动中发生的,用于获取或维持收入的支出。如购买原材料、支付工资等。费用的发生会减少所有者权益,因为费用的发生会减少资产,从而减少所有者权益。 综上所述,收入的增加会增加所有者权益,费用的发生会减少所有者权益。这是因为收入和费用的发生都会对资产产生影响,而资产是所有者权益的一部分。因此,会计扩展等式中的收入和费用对所有者权益有直接的影响。
阅读 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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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如何确定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计算方法?
欧阳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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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6/02 14:16
#会计实务#
确定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计算方法通常需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1. 折旧方法:常见的折旧方法包括直线法、年数总和法、双倍余额递减法等。直线法是最常用的方法,它将固定资产的成本均摊到其预计使用寿命的每一年。年数总和法则是将固定资产的成本分配到每个年度,根据每个年度的使用寿命比例进行计算。双倍余额递减法则是将固定资产的成本按照预设的折旧率进行计算,每年的折旧费用逐年减少。 2. 使用寿命:会计需要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这通常是根据经验和行业标准来确定的。使用寿命的长短会直接影响到折旧费用的计算。 3. 残值:残值是指固定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后的价值。会计需要估计固定资产的残值,通常可以根据市场价值或预计的剩余价值来确定。 4. 折旧基数:折旧基数是指固定资产的成本减去残值后的金额。折旧费用是根据折旧基数来计算的。 综上所述,会计可以根据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使用寿命、残值和折旧基数来确定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计算方法。具体的计算公式可以根据选择的折旧方法来确定。
阅读 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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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SWOT分析,它在会计实务中的应用是什么?
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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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6/02 13:48
#会计实务#
SWOT分析是一种常用的战略管理工具,用于评估一个组织或个人的优势、劣势、机会和威胁。SWOT代表着Strengths(优势)、Weaknesses(劣势)、Opportunities(机会)和Threats(威胁)。 在会计实务中,SWOT分析可以用于评估一个组织的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潜力。以下是SWOT分析在会计实务中的应用: 1. 优势(Strengths):SWOT分析可以帮助会计师识别组织的财务优势,例如良好的现金流、高利润率、稳定的客户群等。这些优势可以帮助组织在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 2. 劣势(Weaknesses):SWOT分析可以揭示组织的财务劣势,例如高成本结构、低利润率、过高的债务负担等。通过识别劣势,会计师可以采取相应措施来改善财务状况,提高盈利能力。 3. 机会(Opportunities):SWOT分析可以帮助会计师发现组织所面临的财务机会,例如市场增长、新产品或服务的需求等。会计师可以利用这些机会来制定财务策略,实现组织的增长和发展。 4. 威胁(Threats):SWOT分析可以帮助会计师识别组织所面临的财务威胁,例如竞争加剧、法规变化、经济衰退等。通过了解威胁,会计师可以采取适当的风险管理措施,保护组织的财务利益。 综上所述,SWOT分析在会计实务中的应用是评估组织的财务优势、劣势、机会和威胁,以帮助会计师制定财务策略和管理风险。
阅读 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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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开立方式有哪些?
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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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6/02 13:47
#会计实务#
信用证开立方式有以下几种: 1. 电报开证(Telegraphic Transferable Credit):开证行通过电报或电传方式向受益人通知信用证的开立情况。 2. 信用证开证通知书(Letter of Credit Opening Advice):开证行向受益人发出信函或电报通知信用证的开立情况。 3. 电子开证(Electronic Credit):开证行通过电子方式向受益人发出信用证的开立通知。 4. 书面开证(Documentary Credit):开证行向受益人发出书面信函通知信用证的开立情况。 5. 银行保函开证(Bank Guarantees):开证行通过银行保函的方式向受益人通知信用证的开立情况。 这些开证方式根据不同的需求和实际情况选择,以确保信用证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阅读 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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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固定折旧年限后,是否可以继续计提折旧?
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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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6/02 13:34
#会计实务#
根据会计准则,固定资产的折旧是按照其预计使用寿命进行分摊的。一般情况下,当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到期后,不应再继续计提折旧。因为折旧是为了将固定资产的成本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合理分摊,一旦折旧年限到期,固定资产的成本已经完全分摊完毕,不再需要继续计提折旧。 然而,有些特殊情况下,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可能会超过预计的折旧年限,这时可以考虑继续计提折旧。例如,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因为技术进步或者维修保养的良好而延长,此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重新评估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并继续计提折旧。 总之,一般情况下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到期后不应再继续计提折旧,但根据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例外情况,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和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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