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6.90 苹果版本:8.6.90
开发者: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2017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预习:应纳税额的计算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6/09/27 13:54:23 字体:

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备考已经开始,目前处于预习阶段,学员可以根据网校预习计划表来安排自己的学习进度。以下是网校依据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教材,整理的初级会计职称各科目知识点,用于预习阶段学习,祝大家备考愉快!

第五章 所得税法律制度

知识点: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1.直接法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

2.间接法(建议)

应纳税所得额=年度利润总额+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应纳税所得额的调增与调减

项目 会计准则 税法 纳税调整 举例
收入、利得 × 国债利息收入
× 产品对外捐赠
费用、损失 × 税收滞纳金
× 无形资产研发

(二)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

【提示】此公式是把国内和国外所得混在一起计算,考试中建议大家分开计算。

应纳税额=国内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减免税额+国外所得补缴税额

注:本文原创于正保会计网校(http://www.chinaacc.com),转载请注明出处!

相关链接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预习第五章知识点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证030467号 京ICP证030467号-1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3314号

正保会计网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