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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山西高级经济师考试考场规则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6/12/08 12:01:43 字体:

根据《关于确定2016年度山西高级经济师考试和答辩时间的通知》可知,2016年山西高级经济师考试考场规则如下:

高级经济师考试考场规则

一、应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提前三十分钟进入考场,按照编号对号入座,入座后将本人身份证放在桌面右上角,由监考人员用评审表和身份证对参加考试人员进行核对。

二、迟到三十分钟后不得进场,距考试结束三十分钟方可交卷出场。

三、不准夹带书籍、刊物、笔记本等相关资料进入座位,只准带钢笔、中性笔、圆珠笔等书写工具,其他所带物品存放在指定地点。

四、请将手机等通信工具关机;考场内不准接听移动电话和查看各类通讯工具,不得吸烟、离座、相互交谈和左顾右盼,有问题可向监考人员举手示意,交卷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

五、答题必须使用蓝色或黑色笔,不得使用铅笔,书写应工整规范,因书写不规范而造成的阅卷误判由本人负责。

六、不得在试卷非规定处书写姓名、编号、标识及与答题无关的内容,违者试卷作废。

七、考试时间为9:00至11:00,非论述题在10:30收卷,论述题在考试结束时收卷,应考人员必须遵守考试规定时间。

八、除参加考试人员、本考场主考、监考及巡视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考场。

九、违反本规则且不听工作人员劝阻的,考试成绩一律以零分计算,并取消本年度评审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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