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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高级经济师报名条件补充说明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7/12/05 10:55:31 字体:

北京高级经济师报名条件补充说明:

申报条件中所称的学历、学位,是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和学位。

1.全日制毕业生

(1)博士毕业当年可晋升中级职称,取得财经类中级职称后满2年可申报高级职称;

(2)硕士毕业满2年可晋升中级职称,取得财经类中级职称后满5年可申报高级职称;

(3)本科毕业满5年可晋升中级职称,取得财经类中级职称后满5年可申报高级职称。

2.非全日制毕业生

(1)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后取得的财经类中级职称满5年或非财经类中级职称满10年可申报高级职称;

(2)专科学历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专科毕业满10年,从事专业工作满20年,取得财经类中级满8年,以上三个条件须同时具备;

②专科毕业满10年,从事专业工作满20年,取得非财经类中级(工程师、馆员等)8年并持有经济师资格证书,以上四个条件须同时具备;

③专科毕业满10年,从事专业工作满20年,取得非财经类中级满10年,以上三个条件须同时具备。

3.报名条件(七)中已取得财经类专业高级资格,从事经济工作满3年,须从取得资格之后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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