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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e Jun 12 15:58:48 CST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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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8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造价工程师、执业药师、企业法律顾问、出版专业技术人员、土地登记代理人执(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德人考函〔2008〕13号

各县(市、区)人事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和省里的有关文件规定,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现将2008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造价工程师、执业药师、企业法律顾问、出版专业技术人员、土地登记代理人执(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组织

  (一)上述执(职)业资格考试的网上报名时间为5月10日至5月31日。请考生登录德州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222.133.32.5/), 根据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下载《资格考试报名表》,经单位核实并签字、盖章后,按属地原则到各县(市、区)人事局办理审核、确认手续,市直及中央、省驻德单位的考生于6月9日至6月11日到市考试测评中心办理审核、确认手续,各县(市、区)人事局于6月12日将审核、确认手续送交市考试中心。执业药师执业资格考试审核、确认工作由市药监局负责,市直及中央、省驻德单位的考生于6月9日至6月11日直接到市药监局人事科办理审核、确认手续。由于自身原因报错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责任自负。

  (二)审核和确认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单位盖章后的《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考试时间

  注册安全工程师、造价工程师、执业药师、企业法律顾问、出版专业技术人员、土地登记代理人执(职)业资格考试科目及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9月6日 9:00—11:30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14:00—16:30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9月7日 9:00—11:30 安全生产技术

  14:00—16:30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0月18日 9:00——11:30 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

  14:00——17:00 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

  10月19日 9:00——11:3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安装)

  14:00——18:00 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10月18日 9:00——11: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14:00——16: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0月19日 9:00——11:30 药事管理与法规

  14:00——16:30 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

  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

  10月18日 9:00——11:30 综合法律知识

  14:00——16:30 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

  10月19日 9:00——11:30 企业管理知识

  14:00——16:30 企业法律顾问实务

  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

  10月19日 9:00-12:00 出版专业基础知识(中、初级)

  14:00- 17:00 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中、初级)

  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

  11月8日 9:00—11:00 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

  14:00—16:00 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

  11月9日 9:00—11:00 地籍调查(自备函数计算器)

  14:00—16:30 土地登记代理实务(自备计算器)

  三、各专业报名条件如下:

  1、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9年。

  (二)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

  (三)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

  (四)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及相关工作满2年 ;或取得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

  (五)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

  (六)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博士学位;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

  免试条件:凡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且在《暂行规定》下发之日前已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满10年的专业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2个科目,只参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2、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一)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五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六年。

  (二)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四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五年。

  (三)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和获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三年。

  (四)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二年。

  免试条件:

  在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下发之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两个科目,只参加《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一)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

  (二)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0年。

  (三)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5年。

  3、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3年。

  (二)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

  (三)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2年。

  (四)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工作满1年。

  (五)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者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六)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专业技术初级资格,并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5年。

  免试条件与科目:

  符合上述相应报名条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部分科目。

  (一)通过考试取得律师资格,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三级(中级)以上律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可免试综合法律知识和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2个科目,只参加企业管理和企业法律顾问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二)参加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并受聘担任经济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可免试综合法律知识和企业管理知识2个科目,只参加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和企业法律顾问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三)参加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中级资格,同时通过考试取得律师资格,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三级(中级)以上律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可免试综合、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和企业管理知识3个科目,只参加企业法律顾问实务1个科目的考试。

  4、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4年。

  (二)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6年。

  (三)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四)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五)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博士学位,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经国家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员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名参加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

  免试条件:2002年12月18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和《地籍调查》2个科目,只参加《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和《土地登记代理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5、执业药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一)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七年;

  (二)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五年;

  (三)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三年;

  (四)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一年;

  (五)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免试条件: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

  (一)中药学、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二)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6、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初级资格考试向社会开放,不再受所从事工作类别的限制,凡满足初级资格报名条件者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中级资格考试仍适用于在图书、期刊、音像、电子等出版单位(包括出版社、期刊社)中从事编辑、出版、校对、发行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具体条件如下:

  (一)报名参加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宣传出版工作的方针、政策,热爱出版工作,恪守职业道德。

  (二)报名参加出版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一)条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2、《暂行规定》发布之日(2001年8月7日)前,已受聘担任技术设计员或三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

  (三)报名参加出版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一)条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暂行规定》发布之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编辑、助理技术编辑、二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满4年。

  7、《暂行规定》发布之日前,受聘担任非出版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出版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

  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的学历。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正规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工作年限计算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08年12月31日。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参加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违反出版法规受到严厉惩处。

  3、有刑事犯罪记录。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第三条规定,应届毕业生可参加本年度出版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报名。

  四、有关事项和要求

  (一)2008年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内容已经过适当修订、调整,考试科目设置不变。《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科目为主客观题混合卷,继续采用网络阅卷。

  (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使用2006年版《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请应考人员注意以下变化:

  1、《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50号部长令)已于2006年12月11日发布,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原2000年1月21日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建设部第75号部长令)已经废止。考试依据的《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的相应要求不做调整,但《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中的相关内容要按建设部第150号部长令的规定调整。《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详细内容可通过建设部网站(www.cin.gov.cn)或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网站首页(www.ceca.org.cn)下载。

  2、《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已于2006年7月3日前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建设部共同发布(发改投资[2006]1325号),原《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二版(计投资[1993]530号)已经停止使用。考试依据的《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的相应要求不做调整,但《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中的相关内容要按《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的有关规定调整。《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可从中国计划出版社购买(中国计划出版社发行部电话:010-63906433,网址:www.jhpress.com

  (三)根据《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管理暂行规定》(新出办[2002]718号)第十六条,已受聘担任出版专业初级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在该规定发布的五年时间内未能通过考试取得出版职业资格的人员,从2008年起不再免考“出版专业基础知识”,须参加“出版专业基础知识”和“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两个科目的考试。

  (四)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的培训及教材征订工作由出版部门负责;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的有关参考用书可与省国土资源厅人事处联系。

  五、准考证下载

  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出版专业技术人员、土地登记代理人执(职)业资格考试的考生可直接在山东人事考试网上(网址WWW.RSKS.SDRS.GOV.CN)下载各类执业资格准考证,下载时间为考试前一个星期。

  参加执业药师、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的考生可在德州人事考试网上(网址http://222.133.32.5/)下载各类执业资格准考证,下载时间为考试前一个星期。

  因为考生必须通过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两者缺一不可)下载准考证,所以,报名时一定要正确填涂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等信息。各县(市、区)人事局务必将下载准考证的网站、时间、方式通知到每一位考生。

  六、考试收费

  (一)造价工程师:考务费每科57元(其中《工程造价案例分析》按两科收费)。

  (二)企业法律顾问:考务费每人每科58元

  (三)土地登记代理人:考务费每人每科62元

  (四)执业药师:考务费每人每科58元

  (五)安全工程师:考务费客观题每人每科58元,主观题每人每科62元

  (六)出版:考务费每人每科62元

  七、各专业考试合格人员和单科合格人员名单附后,凡考试合格人员抓紧时间填写《合格人员登记表》,并携带相关证件到德州市考试测评中心办理资格证书;单科合格人员必须报名参加今年的考试,否则其成绩作废。

  二OO八年五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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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8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造价工程师、执业药师、企业法律顾问、出版专业技术人员、土地登记代理人执(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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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事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和省里的有关文件规定,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现将2008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造价工程师、执业药师、企业法律顾问、出版专业技术人员、土地登记代理人执(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组织

  (一)上述执(职)业资格考试的网上报名时间为5月10日至5月31日。请考生登录德州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222.133.32.5/), 根据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下载《资格考试报名表》,经单位核实并签字、盖章后,按属地原则到各县(市、区)人事局办理审核、确认手续,市直及中央、省驻德单位的考生于6月9日至6月11日到市考试测评中心办理审核、确认手续,各县(市、区)人事局于6月12日将审核、确认手续送交市考试中心。执业药师执业资格考试审核、确认工作由市药监局负责,市直及中央、省驻德单位的考生于6月9日至6月11日直接到市药监局人事科办理审核、确认手续。由于自身原因报错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责任自负。

  (二)审核和确认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单位盖章后的《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考试时间

  注册安全工程师、造价工程师、执业药师、企业法律顾问、出版专业技术人员、土地登记代理人执(职)业资格考试科目及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9月6日 9:00—11:30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14:00—16:30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9月7日 9:00—11:30 安全生产技术

  14:00—16:30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0月18日 9:00——11:30 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

  14:00——17:00 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

  10月19日 9:00——11:3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安装)

  14:00——18:00 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10月18日 9:00——11: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14:00——16: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0月19日 9:00——11:30 药事管理与法规

  14:00——16:30 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

  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

  10月18日 9:00——11:30 综合法律知识

  14:00——16:30 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

  10月19日 9:00——11:30 企业管理知识

  14:00——16:30 企业法律顾问实务

  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

  10月19日 9:00-12:00 出版专业基础知识(中、初级)

  14:00- 17:00 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中、初级)

  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

  11月8日 9:00—11:00 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

  14:00—16:00 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

  11月9日 9:00—11:00 地籍调查(自备函数计算器)

  14:00—16:30 土地登记代理实务(自备计算器)

  三、各专业报名条件如下:

  1、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9年。

  (二)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

  (三)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

  (四)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及相关工作满2年 ;或取得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

  (五)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

  (六)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博士学位;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

  免试条件:凡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且在《暂行规定》下发之日前已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满10年的专业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2个科目,只参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2、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一)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五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六年。

  (二)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四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五年。

  (三)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和获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三年。

  (四)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二年。

  免试条件:

  在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下发之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两个科目,只参加《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一)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

  (二)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0年。

  (三)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5年。

  3、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3年。

  (二)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

  (三)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2年。

  (四)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工作满1年。

  (五)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者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六)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专业技术初级资格,并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5年。

  免试条件与科目:

  符合上述相应报名条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部分科目。

  (一)通过考试取得律师资格,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三级(中级)以上律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可免试综合法律知识和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2个科目,只参加企业管理和企业法律顾问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二)参加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并受聘担任经济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可免试综合法律知识和企业管理知识2个科目,只参加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和企业法律顾问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三)参加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中级资格,同时通过考试取得律师资格,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三级(中级)以上律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可免试综合、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和企业管理知识3个科目,只参加企业法律顾问实务1个科目的考试。

  4、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4年。

  (二)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6年。

  (三)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四)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五)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博士学位,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经国家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员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名参加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

  免试条件:2002年12月18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和《地籍调查》2个科目,只参加《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和《土地登记代理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5、执业药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一)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七年;

  (二)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五年;

  (三)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三年;

  (四)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一年;

  (五)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免试条件: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

  (一)中药学、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二)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6、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初级资格考试向社会开放,不再受所从事工作类别的限制,凡满足初级资格报名条件者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中级资格考试仍适用于在图书、期刊、音像、电子等出版单位(包括出版社、期刊社)中从事编辑、出版、校对、发行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具体条件如下:

  (一)报名参加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宣传出版工作的方针、政策,热爱出版工作,恪守职业道德。

  (二)报名参加出版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一)条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2、《暂行规定》发布之日(2001年8月7日)前,已受聘担任技术设计员或三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

  (三)报名参加出版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一)条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暂行规定》发布之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编辑、助理技术编辑、二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满4年。

  7、《暂行规定》发布之日前,受聘担任非出版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出版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

  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的学历。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正规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工作年限计算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08年12月31日。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参加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违反出版法规受到严厉惩处。

  3、有刑事犯罪记录。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第三条规定,应届毕业生可参加本年度出版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报名。

  四、有关事项和要求

  (一)2008年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内容已经过适当修订、调整,考试科目设置不变。《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科目为主客观题混合卷,继续采用网络阅卷。

  (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使用2006年版《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请应考人员注意以下变化:

  1、《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50号部长令)已于2006年12月11日发布,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原2000年1月21日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建设部第75号部长令)已经废止。考试依据的《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的相应要求不做调整,但《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中的相关内容要按建设部第150号部长令的规定调整。《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详细内容可通过建设部网站(www.cin.gov.cn)或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网站首页(www.ceca.org.cn)下载。

  2、《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已于2006年7月3日前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建设部共同发布(发改投资[2006]1325号),原《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二版(计投资[1993]530号)已经停止使用。考试依据的《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的相应要求不做调整,但《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中的相关内容要按《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的有关规定调整。《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可从中国计划出版社购买(中国计划出版社发行部电话:010-63906433,网址:www.jhpress.com

  (三)根据《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管理暂行规定》(新出办[2002]718号)第十六条,已受聘担任出版专业初级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在该规定发布的五年时间内未能通过考试取得出版职业资格的人员,从2008年起不再免考“出版专业基础知识”,须参加“出版专业基础知识”和“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两个科目的考试。

  (四)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的培训及教材征订工作由出版部门负责;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的有关参考用书可与省国土资源厅人事处联系。

  五、准考证下载

  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出版专业技术人员、土地登记代理人执(职)业资格考试的考生可直接在山东人事考试网上(网址WWW.RSKS.SDRS.GOV.CN)下载各类执业资格准考证,下载时间为考试前一个星期。

  参加执业药师、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的考生可在德州人事考试网上(网址http://222.133.32.5/)下载各类执业资格准考证,下载时间为考试前一个星期。

  因为考生必须通过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两者缺一不可)下载准考证,所以,报名时一定要正确填涂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等信息。各县(市、区)人事局务必将下载准考证的网站、时间、方式通知到每一位考生。

  六、考试收费

  (一)造价工程师:考务费每科57元(其中《工程造价案例分析》按两科收费)。

  (二)企业法律顾问:考务费每人每科58元

  (三)土地登记代理人:考务费每人每科62元

  (四)执业药师:考务费每人每科58元

  (五)安全工程师:考务费客观题每人每科58元,主观题每人每科62元

  (六)出版:考务费每人每科62元

  七、各专业考试合格人员和单科合格人员名单附后,凡考试合格人员抓紧时间填写《合格人员登记表》,并携带相关证件到德州市考试测评中心办理资格证书;单科合格人员必须报名参加今年的考试,否则其成绩作废。

  二OO八年五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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