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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想享受增值税加计扣除吗?快来了解操作啦!!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wangpingping 2019/03/22 10:12:07  字体:

第一步:判断是否是加计扣除四大行业:

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判断标准:四大行业销售额占公司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才能算加计扣除四大行业)

销售额如何确定呢?

总结一句话:设立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满一年的 按实际经营期计算。4月1日以后成立的,3个月以后符合条件的才能加计扣除。

具体规定:

2019年3月31日前设立的纳税人,自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期间的销售额(经营期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经营期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自2019年4月1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2019年4月1日后设立的纳税人,自设立之日起3个月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自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之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第二步: 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前往办税服务厅)提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

第三步:计算加计扣除

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10%

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上期末加计抵减额余额+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调减加计抵减额

第四步:如何抵扣

一句话:当期能抵扣直接抵减当期,当期不够抵减的,可以结转下期抵减

政策如下:

1.抵减前的应纳税额等于零的,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全部结转下期抵减;

2.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大于零,且大于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的,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全额从抵减前的应纳税额中抵减;

3.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大于零,且小于或等于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的,以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抵减应纳税额至零。未抵减完的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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