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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货分享|红字发票如何填开?详细流程在这里!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苏米亚 2019/10/24 14:51:48  字体:

红字发票如何填开?今天就来和大家分享一下红字发票的相关知识点,全是干货,小伙伴们千万别错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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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方法

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按以下方法处理:

1.  购买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2.  购买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购买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

3.  销售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销售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销售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

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

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在新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

跨月的发票开错,先开具红字信息表,上传后,再开具红字负数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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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字发票信息表

(1)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填开-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填开-信息填写无误后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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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填开,进入红字发票信息表信息选择界面。

销方申请:在发票已经开具,且夸月或进行过非征期抄报后,尚未进行勾选认证,可以选择销方申请,需要输入蓝字发票的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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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方申请有两种情况

发票已经勾选认证,需要购方开具红字信息表,选择已抵扣,只要选择发票种类后,不需要填写对应蓝字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点“确定”进入填开界面。

当选择未抵扣时,应选择发票种类,并填写对应蓝字发票代码和号码,点“确定”进入填开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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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填开界面,准确填写蓝字发票信息,注意:

带有清单的发票无法在红字信息表中显示

专票开具红字信息表时支持部分金额冲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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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查询导出,选中开具的红字发票信息表,点击上传按钮,上传成功会生成信息表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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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方进入专用发票填开界面,点击“红字”,选择“导入网络红字发票信息表”,选择需要开具的信息,核实信息无误后方可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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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月的普票或已经抄税的普票,发现开错了,需进行普票冲红

点击发票管理-发票填开-红字-输入需要冲红的蓝字发票的代码和号码,自动带出与蓝字发票一致的信息,核实无误后打印,此操作需要占用一张纸质发票。普票可支持部分冲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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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现相应发票信息,确认无误直接打印【如果负数发票的金额与对应正数发票的金额不一致,可直接修改金额数据项。但是负数发票的金额、税额不能超过对应正数发票的金额和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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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错处理方法:

由于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具有可复制性,无法回收的特点,因此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一旦开具暂不能作废。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具后,如发生开票有误、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等应开具红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无需退回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也就是说,电子发票开错不管是本月或跨月只能冲红,不能直接作废。

方法与普票跨月冲红的方法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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