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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解税务检查风险的应对办法有哪些?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张美好 2019/10/21 19:57:14  字体:

税务检查是税收征收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它是指税务机关依法对纳税人履行缴纳税款义务和扣缴义务人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的状况所进行的监督检查。化解税务检查风险的应对办法有哪些? 

税务检查

一、积极主动开展自查

一般情况下,在实施税务稽查之前,税务机关会提前发出《税务检查通知书》通知给被查纳税人。那么,企业就要充分利用纳税检查之前的这一段时间,从年初开始对企业上一年度的纳税情况进行一次较为全面的自查。 如有发现问题,应当及时纠正过来,以避免不必要的税务处罚和税务负担。

公司应该认真对照自查提纲的内容进行自查。自查提纲是税务机关根据以往对相关行业进行检查时发现的问题进行归纳总结出来的带有普遍性的检查提纲,对每一个纳税人的自查都有指导作用。值得注意的是,企业在自查时不能仅限于自查提纲的要求,还应该跳出提纲,结合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来自查,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规避风险。企业应该多与税务机关沟通,认真把握机会再梳理一遍,看看还有什么地方疏漏了,以免留下后患。

自查主要步骤: 

第一步:制度、法规相对照,即企业内部应纳的各税财会处理规定与相关税收条例规定之间的对照自查。自查目的是了解企业制定的内部财会规定与各税法律法规之间是否存在差异,其差异是否会造成各税种的违章。 

第二步:制度执行情况自查,即与各税计算相关的企业内部有关制度的执行情况的自查。自查目的是明确企业内部与各税种计算相关的制度、流程执行得怎样?是否存在影响各税计算准确性的因素?是否确实影响了各税计算的准确性?

第三步:纳税申报的自查。即通过账证与纳税申报表的对照自查。自查目的是从中发现是否存在足额申报税款的问题。 

第四步:账簿对应关系的自查。自查目的是通过账簿数据的勾对关系自查是否存在各税计算错误。 

第五步:数据、指标分析,即对企业的一些财务数据按各税法规具体要求进行对比。自查目的是从财务数据、指标角度看企业是否可能存在各税违章问题。

如果税务部门对企业的自查结果满意,企业就可以顺利过关。如果不满意,税务部门则会进行全面调查或者继续自查。通过自查查深查透,以避免被税务机关稽查。

税务机关处理处罚原则是:

对此次能积极自查的企业,由其自查补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对于不进行自查和自查不彻底,或情节特别恶劣隐瞒漏缴税款的,下一步将立案查处,从严处罚。 对于长期以来存在偷逃税问题和不合规避税现象的纳税人来说,以影视业自查主动补税为“榜样”,抓住时机进行自查和修正,是最佳的选择,也是唯一的出路。任何侥幸心理只会坑了自己。

二、 检查过程中妥善应对 

1. 了解税务检查的方法以及思路

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考虑是否有交易事项是在税务检查的高危区之中,若有,先相应地考量一下做这些交易事项可能带来哪些税务影响。 

2. 准备税务机关要求的文件

认真整理涉税资料,在递交相关的资料或者文件给税务局前时,先做一个谨慎的前期筛选,可以先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审核提交的资料中是否存在一些不合规的事项。

准备材料要补缺补差,不该对外的资料,不能放在一个档案室,财务办公室中切记重要文件随意乱放。

3. 妥善接待检查人员

接待地点要求干净、整洁,远离财务科、档案室。安排专人负责配合税务部门的检查,要有礼貌谦逊,不卑不亢,神态上不要紧张,要冷静对待, 有礼有节地对待检查人员,避免与检查人员冲突,也不要尝试超过正常接待礼节,尊重税务检查人员,这有利于建立互信互谅。公司负责人礼节性出面应付,但对公司各项财务问题不作肯定性答复和介绍,由财务人员与检查人员对接。如果有税务代理机构或税务顾问的,须及时进行沟通,最好在税务检查时,税务顾问能够在现场。

4. 有技巧回应税务机关的质询 

在进行正式的税务检查之前,或者说企业在回答税务机关质询的时候, 企业要内部先做一个统一口径,以免发生税务检查时的应对时前后、互相矛盾。 企业在回应税务机关质询时一定要谨慎。对税务检查人员询问的问题, 应当及时予以回答,但自己不清楚的地方不要随意答复,应当找有关人员核实后再作解释。

检查人员在公司经营场所走访,一定要有财务负责人陪同,各部门负责人或其他人员对税务机关人员的问题,先请财务人员解释,非财务人员尽量不要回答统一口径之外的内容。非财务人员不了解这些税务事项,从而可能披露一些不是很必要或者不是很准确的信息给税务机关。

5. 检查中资料提供把握好“度” 

资料提供的原则是有限配合,要认识到税务检查权不是搜查权;谨慎提供各项资料,非财务部门,适当规避,业务部门资料非检查人员要求提供则不能“主动”提供。

三、 维权申辩 

认真研究检查意见,逐条核对;协调配合,进退有序;有礼有节,有理有据。 深入研究相应的法规之后再去跟税务沟通,在申辩协调的时候要做到有法可依,有理可据。

本文是正保会计网校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来自正保会计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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