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2004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有关报名事项的公告
一、报名条件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中国公民,可报名参加考试:
1、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的学历;
2、会计或者相关专业(指审计、统计、经济。下同)
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二、免试条件
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包括学校及科研单位中具有会计或相关专业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者),可以申请免试一门专长科目。申请者应填写《2004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免试申请表》,并向报名所在地财政部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提交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经省考试委员会审核确定并报全国考试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免试。其余考试科目,仍需参加考试。
三、考试科目和范围
考试科目为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税法。
考试范围在全国考试委员会发布的2004年度《考试大纲》中确定。
四、考试方式和时间
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客观性试题采用填涂答题卡方式解答;主观性试题采用书写中文简体文字方式解答。
考试于2004年9月17日至19日举行。会计考试时间为210分钟;审计、财务成本管理考试时间各为180分钟;经济法、税法考试时间各为150分钟。
五、报名办法
1、报名按属地原则,由报名人员选择科目报考并缴费。报名缴纳的考务费和报名费,按照省财政厅、省物价局赣财综[2001]6号文件规定的考试收费标准执行,即报名费10元/人,考试考务费35元/科。
2、报名时间:自2004年3月21日至4月10日止,过期一律不再补报。
3、报名时,须提交学历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交纳一寸近期免冠照片若干张(供准考证等使用),经报名点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填写《2004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地市报名基本情况登记表》,经工作人员确认后方为有效。
六、有关问题的说明
1、考生报名的同时可订购《考试大纲》及考试用书。
2、2004年各科考试均实行百分制,六十分为成绩合格分数线。
3、成绩发布后,如果考生本人认为所发布的成绩与本应取得的成绩有差距,可由考生本人在当年考试成绩发布之日起1个月之内向报考地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提出成绩核查申请。
4、单科成绩合格者,其合格成绩在取得单科合格成绩后的连续四次考试中有效。今年对以往年度的单科合格成绩有效期追溯至2000年。
5、在领取全国考试委员会颁发的全科合格证书后,可申请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
七、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应认真阅读《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则》、《江西省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应考人员守则》、《江西省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违纪、作弊处罚规则》等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相关文件,并自觉遵守文件中的各项规定,如有违反应接受相应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