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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2006年度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简章

2006/04/08  来源:   字体:  打印

  根据《辽宁省2006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及省考委会规定,现将我市2006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中国公民,可报名参加考试:

  1、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的学历;

  2、会计或者相关专业(相关专业是指审计、统计、经济。下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二、免试条件

  具有会计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包括学校及科研单位中具有会计或相关专业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者),可以申请免试一门专长科目。申请者应填写《2006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免试申请表》,并向报名所在地财政部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提交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经地方考试委员会及有关部门审核确定并报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免试。

  三、考试科目和范围

  (一)考试科目: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税法。

  (二)考试范围:在全国考试委员会发布的2006年度《考试大纲》中确定。

  四、考试方式和考试时间

  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客观性试题采用填涂答题卡方式解答;主观性试题采用书写中文简体字文字方式解答。考试于2006年9月15日至17日举行。

  会计考试时间为210分钟;审计、财务成本管理考试时间各为180分钟;经济法、税法考试时间各为150分钟。

  考试顺序下:

  9月15日  下午2:00-5:00 审计

  9月16日  上午9:00-11:30 税法

       下午2:00-5:30 会计

  9月17日  上午9:00-11:30 经济法

       下午2:00-5:00 财务成本管理

  五、报名

  (一)报名日期:2006年4月10日至4月26日(周日休息),上午8:40-11:00,下午13:10-16:00.

  (二)报名办法:

  1.考生自愿选择全部或部分科目报考。

  2.曾领有报名IC卡的考生必须携带IC卡和本人居民身份证报名。

  3.无报名IC卡的考生报名时,须提交学历证书原件(或中级以上会计或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截止日应在2006年9月18日以后),并交纳近期(去年或本年)所照一寸黑白照片一张(要求白底正面免冠头像,头像脸部宽度在14mm至18mm之间,照片不小于38mm×27mm,拒收非化学成像、图像模糊、褪色、变色以及与考生本人长相有差异的照片)。

  4.申请免试人员报名时需提供高级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学校及科研单位中的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者还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任职资格文件、审批件及证书等复印件),并填写《免试申请表》一式叁份。

  六、报名前的注意事项

  请各位考生在报名前认真阅读关于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办法、规则、守则及本简章的有关内容(请在中国注册会计会计师协会网站http://www.cicpa.org.cn上查阅),报名即视为全部认同,并自觉遵守。考生在领取准考证时,应同时领取《应考人员必读》,该《应考人员必读》中收录考试期间答题卡(式样)、答题卷(式样)的填涂要求以及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相关办法规则等,请考生仔细阅读,并按要求参加考试。

  七、考试用书订购、发放和考前培训

  (一)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根据全国考委会审定的2006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考试大纲》组织编写、出版考试辅导教材及有关参考资料,考生在报名时自愿预订,教材领取时间为5月9日-19日,凭《档案管理表》到报名处领取。

  (二)严禁其它单位或个人以全国或地方考委会、考办、考委会委员及考试命题专家、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地方注册会计师协会的名义编写、出版考试辅导教材及有关参考资料及举办考前辅导班或翻印复制由全国考办编写、出版的考前辅导教材和有关参考资料。全国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将保留对上述行为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三)如果考生在复习备考过程中遇到教材中的专业问题,可通过传真电话和发送电子邮件方式向全国考办提出。传真电话:01068703206;电子信箱分科目设置为会计examkj@cicpa.org、审计examsj@cicpa.org、财管examcw@cicpa.org、经济法examjjf@cicpa.org、税法examsf@cicpa.org.全国考办对所提问题进行汇总,对考试政策及教材专业问题,研究后集中解答;对涉及现行法规、制度、准则等政策性问题,将提交有关机构研究;全国考办原则上不对考生个人进行解答。

  八、试卷评阅、成绩认定和成绩核查

  (一)应考人员答卷由全国考办集中,并依据全国考委会下发的《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试卷评阅规则》组织评阅。考试成绩由全国考委会认定,公布考试成绩。考生可拨打16898166查询。

  (二)每科考试均实行百分制,60分为成绩合格分数线。

  (三)成绩发布后,如果考生本人认为所发布的成绩与本应取得的成绩有差距,可由考生本人在全国考办发布当年考试成绩发布之日起1个月之内向原报考地考办提出成绩核查申请,全国考办将依据全国考委会下发的《注册会计师考试成绩核查试行办法》、《注册会计师考试成绩核查试行工作规程》组织成绩核查。

  (四)单科成绩合格者,其合格成绩在取得单科合格成绩后的连续四次考试中有效。今年对以往年度的单科合格成绩有效期追溯至2002年。

  (五)取得全部应考科目有效合格成绩者,可持成绩合格凭证,向当地考办申请换发全科合格证书。也就是说,从任意一年度开始,在连续举行的五次之内考试中,全部五个科目成绩合格,被视为全科合格。全科合格证书只证明全部考试成绩合格,不作其他用途。

  (六)在全科合格证书颁发后的5年之内,可申请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

  九、为适应经济全球化发展的需要,推动全面提高注册会计师行业综合素质,深入掌握注册会计师待业队伍状况,配合选拔和培训行业高层次国际化人才,在2006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同时实施英语测试,测试时间为9月17日19:00-21:00.参加2006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和已取得全科合格证的人员可自愿报名参加。通过英语测试发放合格证,并记录为行业基本信息,该项测试合格证不作为取得全科合格证的必备条件。关于在2006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中增加英语测试的具体实施办法,将另行通知。

  十、港澳台地区居民及外国籍公民申请参加考试的报名简章另行发布。

  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大连分会
  二OO六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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