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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关于报送08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材料的补充说明

2008-7-16 10:2 江苏省财政厅 【 】【打印】【我要纠错

  为保持我省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评政策的连续性,做好2008年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经省职称办同意,凡持有有效的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的非会计或会计专业相关学历人员可以申报我省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对不具备会计相关专业学历人员由专家评审委员会依据《江苏省会计专业高级会计师资格条件(试行)》,重点评价他们的能力和业绩。2008年度高级会计师评审材料的受理截止日延长至7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