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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e Jun 12 15:58:48 CST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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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2008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查询已在本网站开通,需要查询成绩的考生请登陆本网站“成绩查询”栏,同时输入准考证和身份证号码进行查询。根据《湖南省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核定《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请考试合格的考生于6月16日——6月30日(双休日除外),带两张同底免冠一寸彩照和准考证来财政局会计服务窗口(进大门口右侧)办理相关的手续,办证详情见《会计办证工作指南》。

  办证咨询电话:2882769 8681195;

  联系人: 盛宇钢 刘耀芝

株洲市财政局
2008年6月12日

  附件:会计办证工作指南

  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领程序

  参加湖南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可以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1、领取《湖南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2份,《湖南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信息卡》1份;

  2、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申请表》,工作单位盖好公章,用2B铅笔填涂《信息卡》,卡要保持平整,不能折叠;

  3、提供1寸彩色证件照片2张,分别贴在《信息卡》背面和《申请表》的右上角;

  4、申请证书除提供上述基本资料外,按报考类型不同仍需提供的资料情况为:

  (1)报考3科合格人员

  提供上述基本资料。

  (2)报考财经法规1科合格人员

  具备中专以上(不含中专)学历考试合格的提供毕业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

  具备中专学历考试合格的提供学历证书原件。

  (3)报考2科合格人员

  有电算证无会计证报考两科考试合格的提供电算会计资格证原件,如证件遗失需提供档案表复印件及单位证明,或原发证财政部门查档复核证明,证明上注有查询电话及财政部门经办人签字。

  (4)报考初级会计电算化合格人员

  已换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无电算会计资格证报考初级会计电算化1科考试合格的无需申请新证。

  5、交纳工本费15元及上述资料,等候通知领证。

  二、注册登记程序

  1、领取《湖南省会计从业资格注册登记表》2份;

  2、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登记表》,工作单位盖好公章;

  3、提供下列资料,等候审核办理。

  (1)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2)电算会计资格证原件。若无电算会计资格证原件,按以下情况办理:

  第一、电算会计资格证遗失的,提供档案表复印件及单位证明,或提供原发证财政部门查档复核证明,证明上要注有发证机关查询电话及财政部门经办人签字。

  第二、报考3科或初级会计电算化1科或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1科三种类型考试合格的,不需提供电算会计资格证,注册时会计从业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会自动运行识别。

  三、变更登记程序

  1、领取《湖南省会计从业资格变更登记表》2份,用钢笔或圆珠笔认真填写;

  2、提供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变更事项有关证明资料。

  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变更事项需提供公安机关证明。

  其他变更事项有证书的,需提供证书原件,无证书的需提供单位有效证明。

  3、交纳上述资料,等候审核办理。

  四、调转登记程序

  1、转出

  (1)提供调入单位证明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2)受理后,财政部门打印调转信息,持《湖南省会计从业资格调转登记表》及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到转入地财政部门办理转入手续。

  2、转入

  外省转入

  (1)提供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及外省财政部门开具的《会计从业资格调转登记表》;

  (2)领取《湖南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2份,《湖南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信息卡》1份;

  (3)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申请表》,工作单位盖好公章;用2B铅笔填涂《信息卡》,卡要保持平整,不能折叠;若具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需提供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

  (4)将2张1寸彩色证件照片分别贴在《信息卡》背面和《申请表》的右上角;

  (5)交纳工本费15元及上述资料,等候通知领证。

  省内转入

  (1)提供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及《湖南省会计从业资格调转登记表》;

  (2)交纳上述资料,等候审核办理。

  五、继续教育培训确认程序

  1、培训单位提供教材发票复印件、学习人员名单(内容包括姓名、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号码)、培训日程安排及师资情况交财政部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人员审核;

  2、财政部门审核合格后,在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上打印相关确认信息。

  六、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遗失补办程序

  1、需提供下列资料:

  (1)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原件1份(登报内容参考格式:张某所持发证日期打印为“2004-05-01”、号码为43000000000000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遗失,声明作废。)

  (2)个人申请、单位证明、身份证复印件;

  (3)1寸彩色证件照片1张;。

  2、交纳工本费15元及上述资料,等候通知领证。

  七、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遗失补办程序

  1、补办人员需提供下列资料:

  (1)遗失声明报刊原件;身份证复印件;

  (2)个人补证申请、单位证明;

  (3)1寸彩色证件照片1张;

  (4)领取并填写《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补发登记表》;

  (5)盖有人事、财政部门考试确认意见的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或考试报名表复印件;

  (6)1992年以前评审发证的,按属地原则由当地人事部门负责。

  2、交纳工本费15元及上述资料,等候通知领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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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2008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查询已在本网站开通,需要查询成绩的考生请登陆本网站“成绩查询”栏,同时输入准考证和身份证号码进行查询。根据《湖南省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核定《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请考试合格的考生于6月16日——6月30日(双休日除外),带两张同底免冠一寸彩照和准考证来财政局会计服务窗口(进大门口右侧)办理相关的手续,办证详情见《会计办证工作指南》。

  办证咨询电话:2882769 8681195;

  联系人: 盛宇钢 刘耀芝

株洲市财政局
2008年6月12日

  附件:会计办证工作指南

  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领程序

  参加湖南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可以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1、领取《湖南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2份,《湖南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信息卡》1份;

  2、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申请表》,工作单位盖好公章,用2B铅笔填涂《信息卡》,卡要保持平整,不能折叠;

  3、提供1寸彩色证件照片2张,分别贴在《信息卡》背面和《申请表》的右上角;

  4、申请证书除提供上述基本资料外,按报考类型不同仍需提供的资料情况为:

  (1)报考3科合格人员

  提供上述基本资料。

  (2)报考财经法规1科合格人员

  具备中专以上(不含中专)学历考试合格的提供毕业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

  具备中专学历考试合格的提供学历证书原件。

  (3)报考2科合格人员

  有电算证无会计证报考两科考试合格的提供电算会计资格证原件,如证件遗失需提供档案表复印件及单位证明,或原发证财政部门查档复核证明,证明上注有查询电话及财政部门经办人签字。

  (4)报考初级会计电算化合格人员

  已换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无电算会计资格证报考初级会计电算化1科考试合格的无需申请新证。

  5、交纳工本费15元及上述资料,等候通知领证。

  二、注册登记程序

  1、领取《湖南省会计从业资格注册登记表》2份;

  2、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登记表》,工作单位盖好公章;

  3、提供下列资料,等候审核办理。

  (1)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2)电算会计资格证原件。若无电算会计资格证原件,按以下情况办理:

  第一、电算会计资格证遗失的,提供档案表复印件及单位证明,或提供原发证财政部门查档复核证明,证明上要注有发证机关查询电话及财政部门经办人签字。

  第二、报考3科或初级会计电算化1科或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1科三种类型考试合格的,不需提供电算会计资格证,注册时会计从业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会自动运行识别。

  三、变更登记程序

  1、领取《湖南省会计从业资格变更登记表》2份,用钢笔或圆珠笔认真填写;

  2、提供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变更事项有关证明资料。

  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变更事项需提供公安机关证明。

  其他变更事项有证书的,需提供证书原件,无证书的需提供单位有效证明。

  3、交纳上述资料,等候审核办理。

  四、调转登记程序

  1、转出

  (1)提供调入单位证明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2)受理后,财政部门打印调转信息,持《湖南省会计从业资格调转登记表》及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到转入地财政部门办理转入手续。

  2、转入

  外省转入

  (1)提供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及外省财政部门开具的《会计从业资格调转登记表》;

  (2)领取《湖南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2份,《湖南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信息卡》1份;

  (3)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申请表》,工作单位盖好公章;用2B铅笔填涂《信息卡》,卡要保持平整,不能折叠;若具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需提供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

  (4)将2张1寸彩色证件照片分别贴在《信息卡》背面和《申请表》的右上角;

  (5)交纳工本费15元及上述资料,等候通知领证。

  省内转入

  (1)提供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及《湖南省会计从业资格调转登记表》;

  (2)交纳上述资料,等候审核办理。

  五、继续教育培训确认程序

  1、培训单位提供教材发票复印件、学习人员名单(内容包括姓名、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号码)、培训日程安排及师资情况交财政部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人员审核;

  2、财政部门审核合格后,在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上打印相关确认信息。

  六、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遗失补办程序

  1、需提供下列资料:

  (1)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原件1份(登报内容参考格式:张某所持发证日期打印为“2004-05-01”、号码为43000000000000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遗失,声明作废。)

  (2)个人申请、单位证明、身份证复印件;

  (3)1寸彩色证件照片1张;。

  2、交纳工本费15元及上述资料,等候通知领证。

  七、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遗失补办程序

  1、补办人员需提供下列资料:

  (1)遗失声明报刊原件;身份证复印件;

  (2)个人补证申请、单位证明;

  (3)1寸彩色证件照片1张;

  (4)领取并填写《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补发登记表》;

  (5)盖有人事、财政部门考试确认意见的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或考试报名表复印件;

  (6)1992年以前评审发证的,按属地原则由当地人事部门负责。

  2、交纳工本费15元及上述资料,等候通知领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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