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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2009年注册会计师考试4月1日至27日报名

2009/03/31  来源: 北京市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字体:  打印

  2009年度北京地区考生全部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一)原考试制度:报名人员可同时报考五科,也可选择报考部分科目,每科报名费60元。

  (二)新考试制度:报名人员可同时报考专业阶段6科,也可选择报考部分科目,每科报名费60元。

  报名时间

  原考试制度网上报名时间:4月1日至4月15日

  2009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北京地区(原考试制度)报名简章
  (老考生)原考试制度下2009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 

  新考试制度网上报名时间:4月8日至4月27日

  2009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北京地区(新考试制度)报名简章

  报名网址: www.bicpaks.com.cn(该网址将于4月1日正式开通)

  请您在本年度规定的报考期间内登录考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报考,逾期未报的无法补报。


2009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北京地区报名通告

  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和《2009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的规定,现将2009年度注册会计师考试北京地区报名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原考试制度报名条件

  2009年3月23日前,已经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并取得具有2005年度至2008年度任一考试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以及已经获准免试或豁免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部分考试科目的考生,可以参加原考试制度下2009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注:不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从2009年起均按新的考试制度报名参加考试。

  (二)新考试制度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报名参加考试: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二、考试科目及范围

  (一)原制度考试科目: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税法。

  (二)新制度考试科目: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税法。

  (三)考试范围:由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在发布的考试大纲中确定。

  三、报名办法

  2009年度北京地区考生全部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一)原考试制度:报名人员可同时报考五科,也可选择报考部分科目,每科报名费60元。

  【有下列情况的考生请注意:

  1、已取得2005至2008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中任一科目单科合格成绩的其它省市考生,在进入北京市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网站报名时,请先进行新考生注册,再选择考试办法报名参加考试。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其他考生均按新的考试办法报名参加考试,先进行新生注册,进行网上预报名后,按规定时间到现场办理报考资格审查确认手续,确认合格后回网上缴纳报考费用。

  注:以上两类考生均需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照片。

  2、姓名或证件号码需要变更的考生可录入变更前姓名和证件号码登录报考。考生务必于2009年5月19日至5月22日凭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附本人照片并加盖户口专用章的户籍变更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及《2009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北京地区网上报名档案管理表》到北京考办办理变更手续。 】 

  (二)新考试制度:报名人员可同时报考专业阶段6科,也可选择报考部分科目,每科报名费60元。

  【(1)老考生报名方式:

  参加过北京地区报名考试的但没有有效成绩的老考生,按新制度报名参加考试。在报名时全部在网上完成考试报名、订购教材、辅导班报名及缴费、打印准考证等事宜。2000年以前参加过北京地区报名考试、但数据库中没有相片的考生,需要首先上传照片(请您务必填写准确的电话联系方式,以便照片不合格时能及时通知您)。

  (2)新考生(含应届毕业生)的报名方式:

  A.新考生(含应届毕业生)需先进行网上预报名:请考生真实准确地录入基本信息并按照要求上传照片、选择报名科目、订购教材、打印《2009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北京地区网上预报名档案管理表》并认真核对各项信息。

  注:以前年度未进行资格确认的应届毕业考生视同新考生报名。

  B.现场确认: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应届毕业生携带《应届毕业生报名承诺书》及学生证)和《2009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北京地区网上预报名档案管理表》进行报考资格确认,未进行报考资格确认的考生报考无效。

  C.缴费:新考生如需订购教材及辅导用书,须在网上直接缴纳教材和辅导费用,报名费须在现场报考资格确认后回网上缴纳,报名截止前未缴费的报考无效(注:现场报考资格确认时不符合报考要求的考生,已缴费的教材和辅导不退费)。

  D.考生经资格确认并成功缴纳报名费后,打印《2009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北京地区网上报名档案管理表》,并按规定时间网上打印准考证。

  3、完成报考资格确认的应届毕业生在领取本年度准考证时,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和《2009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北京地区网上报名档案管理表》按规定时间和地点验证后方可取得准考证(验证的时间和地点打印在《2009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北京地区网上报名档案管理表》上)。验证不合格或未按规定时间来验证的应届毕业生不予发放准考证。】

  报名网址: www.bicpaks.com.cn(该网址将于4月1日正式开通)

  四、报名时间

  原考试制度网上报名时间:4月1日至4月15日

  新考试制度网上报名时间:4月8日至4月27日

  请您在本年度规定的报考期间内登录考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报考,逾期未报的无法补报。

  五、考试用书

  报名人员可在报名的同时自愿订购2009年度注册会计师考试教材辅导用书。考试用书分为网上订购和现场购买两种方式,其中网上订购采用小红帽速递方式领取。

  六、详细信息请考生查询

  (一)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网址:www.bicpa.org.cn

  (二)北京市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咨询电话:68980880、68900237

  (三)考试声讯台电话:1605757、 95001986、96001986

北京市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二00九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件1. 2009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北京地区(原考试制度)报名简章

  附件2.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

  附件3.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

  附件4. 财政部关于符合条件的考生参加原考试制度下2009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老考生、新考生、应届生报名说明

  ◆ 老考生报名:

  1、 指以前年度参加过北京地区报名的考生。(注:以前年度以应届生身份报名但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视同新考生)

  2、 2000年以前参加过北京地区报名考试、但数据库中没有相片的考生,需要首先上传照片(请您务必填写准确的电话联系方式,以便照片不合格时能及时通知您)。

  新考生报名:

  指以前年度未参加过北京地区报名,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报名参加考试: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的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相关专业(相关专业是指审计、统计、经济)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注:已在其它省市参加考试的考生,首次在北京地区报名视同新考生。

  应届生报名:

  指本年度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并且在八月底前拿到毕业证的考生。

责任编辑:杜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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