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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2009年注册会计师考试4月20-5月10日报名(新考试制度下)

2009/04/15  来源: 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字体:  打印

  报名时间为2009年4月20日至5月10日
  石家庄考生登录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报名,其他各市考生按当地考办规定的时间现场报名。
  石家庄市的考生于9月1日至15日登录河北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其他各市考生于9月1日至15日到当地考办领取准考证。

河北省2009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报名简章

  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财政部令第55号)的规定,现将河北省2009


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报名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二、免试条件

  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包括学校及科研单位中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者),可以申请免予专业阶段考试1个专长科目的考试。

  申请免予考试的人员,应当填写《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科目免试申请表(2009年度)》(见附件),并向当地考办提交身份证、批准文件、高级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4纸各两份)。市考办初审报省考办复核后,汇总上报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财政部考办)审核批准,方可免试。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为2009年4月20日至5月10日

  石家庄考生登录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报名,其他各市考生按当地考办规定的时间现场报名。

考 区
报名地点 报名时间
联系电话
备注
石家庄
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 4月11-4月30日(旧制度)
4月20-5月10日(新制度)
0311-83939395
0311-83939397
周一至周日
保 定
保定市东风西路281号五一饭店东楼(市政府五一机关办公楼)四层市财政局函授学校 4月20-5月8日
0312-3065211
0312-3026211
0312-3066211
周一至周六
张家口
张家口市宝善街会计人员服务中心 4月20-5月10日 0313-2018371
周一至周五
廊 坊
廊坊市新华路50号 4月20-5月10日 0316-2180431
周一至周五
承 德
承德市武烈路2号市委东门财政综合楼一楼 4月20-5月10日 0314-2037978
周一至周五
唐 山
唐山市建设南路49号 4月20-5月8日 0315-2826895
周一至周五
秦皇岛
市和平大街21号市财政财信资产管理公司大厅一楼 4月20-5月8日 0335-3047931
周一至周日
沧 州
沧州市解放西路40号市财政局一楼会计服务中心 4月20-5月10日 0317-2023084
周一至周六
衡 水
衡水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4月20-5月5日 0318-2166530
周一至周五
邢 台
邢台市郭守敬大街281号 4月20-5月10日 0319-2221164
周一至周六
邯 郸
邯郸市滏河南大街17号 4月22-5月8日 0310-3055759
0310-3010609
周一至周六

  (二)报名要求

  1.报名人员可以在一次考试中同时报考专业阶段考试6个科目,也可以选择报考部分科目。

  2.石家庄实行网上报名,未按要求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考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不予办理退款事宜,已经参加并通过考试的取消合格成绩。

  3.其他各市考生现场报名时须提交有效身份证件(二代省份证)、学历证书或技术职称证书原件,没有二代省份证的考生需交纳2寸近期(上年或本年)免冠照片2张,经当地考办审核无误后,填写《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考生个人信息填写表(2009年度)》。

  四、考试科目和范围

  专业阶段考试科目: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税法。

  考试范围:由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财政部考委会)在发布的考试大纲中确定。

  五、考试方式

  考试方式:闭卷、笔试。

  六、考试时间安排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答卷时间
2009年9月19日
上午8:30--11:00
审计
150分钟
下午13:00--15:30 财务成本管理
150分钟
下午17:30--19:30 经济法
120分钟
2009年9月20日
上午8:30--11:30
会计
180分钟
下午13:30--15:30 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
120分钟
下午17:30--19:30
税法
120分钟

  七、准考证的领取或打印

  石家庄市的考生于9月1日至15日登录河北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其他各市考生于9月1日至15日到当地考办领取准考证。

  八、考试报名费

  报名费20元/人,考务费50元/科。

  九、辅导教材购买及问题解答

  (一)考生可登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下载打印《考试大纲》,应考人员可在报名时自愿订购辅导教材以及《经济法规汇编》。

  (二)如果应考人员在复习中遇到专业问题,可向财政部考办寻求解答,请将问题传真至010-68703206或分科目发送邮件至下列邮箱:

  会计科目:examkj@cicpa.org;

  审计科目:examsj@cicpa.org;

  财务成本管理科目:examcw@cicpa.org;

  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科目:examgzlf@cicpa.org;

  经济法科目:examjjf@cicpa.org;

  税法科目:examsf@cicpa.org.

  财政部考办自2009年6月起,将在《中国注册会计师》杂志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专栏中陆续刊出问题解答。

  十、试卷评阅、成绩认定和成绩核查

  (一)应考人员答卷由财政部考办集中组织评阅。考试成绩经财政部考委会认定后,由地方考办通知应考人员。

  (二)每科考试均实行百分制,60分为成绩合格分数线。

  (三)成绩发布后,如果应考人员对成绩有疑义的,可在成绩发布之日起1个月内登录河北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相关链接,提出核查申请,财政部考办组织成绩核查。

  (四)专业阶段考试的单科考试合格成绩5年内有效。对在连续5个年度考试中取得专业阶段考试全部科目考试合格成绩的考生,财政部考委会颁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书。考生向参加专业阶段考试最后一科考试所在地的地方考办领取。

  十一、提请应考人员注意的其他事项

  (一)应考人员应当认真阅读《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财政部令第40号)等相关文件(可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上查阅,或到报名点查阅)。报名即视为全部认同上述文件,应当自觉遵守。

  (二)应考人员考试前下载打印或领取准考证时,应当同时打印或领取由财政部考办编印的《应考人员必读》。请应考人员认真阅读,并按要求参加考试。

  附件: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科目免试申请表(2009年度)

责任编辑:杜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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