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2009年注册会计师考试4月20-5月10日报名(新考试制度下)
报名时间为2009年4月20日至5月10日。
石家庄考生登录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报名,其他各市考生按当地考办规定的时间现场报名。
石家庄市的考生于9月1日至15日登录河北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其他各市考生于9月1日至15日到当地考办领取准考证。
河北省2009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报名简章
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财政部令第55号)的规定,现将河北省2009
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报名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二、免试条件
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包括学校及科研单位中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者),可以申请免予专业阶段考试1个专长科目的考试。
申请免予考试的人员,应当填写《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科目免试申请表(2009年度)》(见附件),并向当地考办提交身份证、批准文件、高级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4纸各两份)。市考办初审报省考办复核后,汇总上报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财政部考办)审核批准,方可免试。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为2009年4月20日至5月10日。
石家庄考生登录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报名,其他各市考生按当地考办规定的时间现场报名。
考 区 |
报名地点 | 报名时间 | 联系电话 |
备注 |
石家庄 |
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 | 4月11-4月30日(旧制度) 4月20-5月10日(新制度) |
0311-83939395 0311-83939397 |
周一至周日 |
保 定 |
保定市东风西路281号五一饭店东楼(市政府五一机关办公楼)四层市财政局函授学校 | 4月20-5月8日 | 0312-3065211 0312-3026211 0312-3066211 |
周一至周六 |
张家口 |
张家口市宝善街会计人员服务中心 | 4月20-5月10日 | 0313-2018371 | 周一至周五 |
廊 坊 |
廊坊市新华路50号 | 4月20-5月10日 | 0316-2180431 | 周一至周五 |
承 德 |
承德市武烈路2号市委东门财政综合楼一楼 | 4月20-5月10日 | 0314-2037978 | 周一至周五 |
唐 山 |
唐山市建设南路49号 | 4月20-5月8日 | 0315-2826895 | 周一至周五 |
秦皇岛 |
市和平大街21号市财政财信资产管理公司大厅一楼 | 4月20-5月8日 | 0335-3047931 | 周一至周日 |
沧 州 |
沧州市解放西路40号市财政局一楼会计服务中心 | 4月20-5月10日 | 0317-2023084 | 周一至周六 |
衡 水 |
衡水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 4月20-5月5日 | 0318-2166530 | 周一至周五 |
邢 台 |
邢台市郭守敬大街281号 | 4月20-5月10日 | 0319-2221164 | 周一至周六 |
邯 郸 |
邯郸市滏河南大街17号 | 4月22-5月8日 | 0310-3055759 0310-3010609 |
周一至周六 |
(二)报名要求
1.报名人员可以在一次考试中同时报考专业阶段考试6个科目,也可以选择报考部分科目。
2.石家庄实行网上报名,未按要求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考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不予办理退款事宜,已经参加并通过考试的取消合格成绩。
3.其他各市考生现场报名时须提交有效身份证件(二代省份证)、学历证书或技术职称证书原件,没有二代省份证的考生需交纳2寸近期(上年或本年)免冠照片2张,经当地考办审核无误后,填写《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考生个人信息填写表(2009年度)》。
四、考试科目和范围
专业阶段考试科目: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税法。
考试范围:由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财政部考委会)在发布的考试大纲中确定。
五、考试方式
考试方式:闭卷、笔试。
六、考试时间安排
考试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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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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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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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卷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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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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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8:3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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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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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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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13:00--15:30 | 财务成本管理 |
15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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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17:30--19:30 | 经济法 |
12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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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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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8:3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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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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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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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13:30--15:30 | 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 |
12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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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17:30--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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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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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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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准考证的领取或打印
石家庄市的考生于9月1日至15日登录河北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其他各市考生于9月1日至15日到当地考办领取准考证。
八、考试报名费
报名费20元/人,考务费50元/科。
九、辅导教材购买及问题解答
(一)考生可登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下载打印《考试大纲》,应考人员可在报名时自愿订购辅导教材以及《经济法规汇编》。
(二)如果应考人员在复习中遇到专业问题,可向财政部考办寻求解答,请将问题传真至010-68703206或分科目发送邮件至下列邮箱:
会计科目:examkj@cicpa.org;
审计科目:examsj@cicpa.org;
财务成本管理科目:examcw@cicpa.org;
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科目:examgzlf@cicpa.org;
经济法科目:examjjf@cicpa.org;
税法科目:examsf@cicpa.org.
财政部考办自2009年6月起,将在《中国注册会计师》杂志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专栏中陆续刊出问题解答。
十、试卷评阅、成绩认定和成绩核查
(一)应考人员答卷由财政部考办集中组织评阅。考试成绩经财政部考委会认定后,由地方考办通知应考人员。
(二)每科考试均实行百分制,60分为成绩合格分数线。
(三)成绩发布后,如果应考人员对成绩有疑义的,可在成绩发布之日起1个月内登录河北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相关链接,提出核查申请,财政部考办组织成绩核查。
(四)专业阶段考试的单科考试合格成绩5年内有效。对在连续5个年度考试中取得专业阶段考试全部科目考试合格成绩的考生,财政部考委会颁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书。考生向参加专业阶段考试最后一科考试所在地的地方考办领取。
十一、提请应考人员注意的其他事项
(一)应考人员应当认真阅读《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财政部令第40号)等相关文件(可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上查阅,或到报名点查阅)。报名即视为全部认同上述文件,应当自觉遵守。
(二)应考人员考试前下载打印或领取准考证时,应当同时打印或领取由财政部考办编印的《应考人员必读》。请应考人员认真阅读,并按要求参加考试。
附件: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科目免试申请表(2009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