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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会计》第十三章知识点:或有负债的会计处理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1/08/08 13:33:59 字体:

注册会计师考试《会计》科目
第十三章 或有事项

  知识点四、或有负债的会计处理

  1.或有负债的概念。或有负债是指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潜在义务,其存在须通过未来不确定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予以证实;或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不是很可能导致经济利润流出企业或该义务的金额不能可靠地计量。

  2.或有负债的确认条件

  其实就是不符合够条件作负债确认的或有事项的那些条件。

  3.或有负债的特点

  (1)由过去交易或事项产生的。

  (2)结果具有不确定性

  ①潜在义务

  ②虽然是现时义务,但要么是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可能性达不到“很可能”;要么是金额无法可靠地计量。

  4.或有负债的会计处理

  对于或有负债,会计上只作披露

  (1)披露的范围

  除可能性极小的或有负债不作披露外,其余或有负债均作披露。(但对于“未决诉讼”、“担保责任”、“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所产生的或有负债”、“未决仲裁”则不论其可能性大小,均需披露)。

  (2)披露内容

  ①或有负债形成的原因

  ②预计产生的财务影响(如无法预计应说明理由)

  ③获得补偿的可能性

  (3)例外情况

  如果披露未决诉讼或仲裁的全部或部分信息预期会对企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则企业无需披露这些信息,但是企业至少应披露未决诉讼、仲裁的形成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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