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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注册税务师备考经验: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和简易程序

2012-2-10 16:38 中华会计网校论坛 【 】【打印】【我要纠错

  行政主体在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理时,都要求:

  (1)查明违法事实,事实不清的,不得给予处罚;

  (2)在做出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3)允许当事人进行陈述和申辩,听取当事人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

  简易程序中,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

  一般程序中,立案后行政执法人员在调查时也必须出示执法身份证件。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中华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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