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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2009年申报高级会计师人员进行答辩有关事项通知

2009-11-20 9:23 重庆市财政局会计处 【 】【打印】【我要纠错

  重庆市2009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全市所有申报人员均须进行答辩。

  一、答辩内容及要求:

  1、本人介绍:

  ①个人基本情况简况。

  ②主要工作业绩介绍。

  ③个人论文简介。

  2、主持答辩的老师提问

  3、答辩人员回答问题要简明扼要,本人介绍内容控制在5分钟以内,老师提问及答辩时间控制在5分钟内。每人答辩总时间控制在10分钟。

  二、答辩时间及地点

  时间2009年12月19日上午8:30前抵达答辩举办地场所。查看本人所分答辩小组及答辩教室位置,并到本人答辩小组的教室集中,参加 答辩抽签。9:10开始答辩

  地点:重庆工商大学(重庆市南岸区五公里重庆工商大学内田家炳书院1楼) 电话:023-62769379。

  三、答辩方式

  按已分答辩小组,各答辩人员现场抽签确定答辩顺序,按抽签顺序号进行答辩。

  四、参加答辩人员不得带任何稿子、文字资料。可以带白纸和笔。

  、各答辩人员要按上述答辩时间,准时出席参加,无故不参加答辩者,自动丧失高会参评资格。

重庆市高级会计师评审委员会
2009年11月17日

责任编辑:暖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