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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e Jun 12 15:58:48 CST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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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证申办及调转一次性告知单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办理一次性告知单

  一、办事流程

  申办人——→登陆江西省新余市政府网上办事大厅——→选择服务分类——→选择面向个人——→选择会计从业资格审批——→选择表格下载——→选择下载会计证申请表并保存——→申办人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填写完后保存并打印一份——→登陆江西省新余市政府网上办事大厅——→选择用户登录,注册个人信息并登录——→登录后选择服务分类——→选择面向个人——→选择会计从业资格审批——→选择填写表单,填写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事项并保存,再在页面下方“申办提交材料栏选择上传,将前面填写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作为附件一起上传,再回到页面的上方点击提交,完成网上审批事项的申请。——→申办人将打印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盖章并带所需材料上交给新余市行政服务中心财政窗口——→新余市财政审核批准——→新余市行政服务中心财政窗口制作《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新余市财政加盖钢印——→申办人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申请条件

  (一)符合免试条件即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且《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成绩合格者。

  (二)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和《初级会计电算化》考试成绩合格者。

  三、申请途径

  (一)有主管部门的人员,由主管部门集中向财政部门申请;

  (二)无主管部门的人员及在校大中专院校学生,分别由其所在单位和学校集中向财政部门申请;

  (三)与任何单位不存在编制关系或聘任关系的人员,由个人直接向财政部门申请。

  四、所需材料

  (一)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时, 没有工作单位的申请人,申请办证时须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并由所辖居委会在单位意见栏盖章;

  (二)有工作单位的申请人,申请办证时须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并由所在单位盖章。

  (三)所有申请人必须持下列材料:

  1、考试成绩合格单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同一底片一寸免冠证件照两张。

  4、符合免试条件且《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科目成绩合格的申请人,还需持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及外国居民的学历或学位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

  五、收费标准:免费办理。

  六、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转一次性告知单

  一、办事流程:

  申办人——→新余市行政服务中心财政窗口——→窗口对调出人员发放《关于申请调出会计从业资格档案的报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证注册、变更、调转登记表》;对调入人员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调出申办人填写《关于申请调出会计从业资格档案的报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证注册、变更、调转登记表》;调入申办人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并盖章——→带所需材料到行政服务中心财政窗口——→新余市财政审核批准——→新余市行政服务中心财政窗口办理。

  二、调转条件:

  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调出报告、调转登记表和调入单位开具的从事会计工作证明,向调出单位所在地区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转手续。

  三、所需材料:

  1、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转时须填写《关于申请调出会计从业资格档案的报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证注册、变更、调转登记表》;

  2、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3、工作调动的有效证明(系指调令、合同、协议等);

  4、继续教育相关证明。

  四、调转办理: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一经调出,调出人员需自行承担调出后会计从业资格档案丢失责任及调入单位所在地财政部门不接收该档案的责任。

  调入人员应自办理调出手续之日起90日内,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转登记表和调入单位开具的从事会计工作证明,向调入单位所在地区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申领表格办理调入手续。

  五、免费办理

  六、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ra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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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证申办及调转一次性告知单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办理一次性告知单

  一、办事流程

  申办人——→登陆江西省新余市政府网上办事大厅——→选择服务分类——→选择面向个人——→选择会计从业资格审批——→选择表格下载——→选择下载会计证申请表并保存——→申办人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填写完后保存并打印一份——→登陆江西省新余市政府网上办事大厅——→选择用户登录,注册个人信息并登录——→登录后选择服务分类——→选择面向个人——→选择会计从业资格审批——→选择填写表单,填写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事项并保存,再在页面下方“申办提交材料栏选择上传,将前面填写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作为附件一起上传,再回到页面的上方点击提交,完成网上审批事项的申请。——→申办人将打印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盖章并带所需材料上交给新余市行政服务中心财政窗口——→新余市财政审核批准——→新余市行政服务中心财政窗口制作《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新余市财政加盖钢印——→申办人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申请条件

  (一)符合免试条件即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且《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成绩合格者。

  (二)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和《初级会计电算化》考试成绩合格者。

  三、申请途径

  (一)有主管部门的人员,由主管部门集中向财政部门申请;

  (二)无主管部门的人员及在校大中专院校学生,分别由其所在单位和学校集中向财政部门申请;

  (三)与任何单位不存在编制关系或聘任关系的人员,由个人直接向财政部门申请。

  四、所需材料

  (一)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时, 没有工作单位的申请人,申请办证时须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并由所辖居委会在单位意见栏盖章;

  (二)有工作单位的申请人,申请办证时须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并由所在单位盖章。

  (三)所有申请人必须持下列材料:

  1、考试成绩合格单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同一底片一寸免冠证件照两张。

  4、符合免试条件且《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科目成绩合格的申请人,还需持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及外国居民的学历或学位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

  五、收费标准:免费办理。

  六、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转一次性告知单

  一、办事流程:

  申办人——→新余市行政服务中心财政窗口——→窗口对调出人员发放《关于申请调出会计从业资格档案的报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证注册、变更、调转登记表》;对调入人员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调出申办人填写《关于申请调出会计从业资格档案的报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证注册、变更、调转登记表》;调入申办人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并盖章——→带所需材料到行政服务中心财政窗口——→新余市财政审核批准——→新余市行政服务中心财政窗口办理。

  二、调转条件:

  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调出报告、调转登记表和调入单位开具的从事会计工作证明,向调出单位所在地区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转手续。

  三、所需材料:

  1、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转时须填写《关于申请调出会计从业资格档案的报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证注册、变更、调转登记表》;

  2、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3、工作调动的有效证明(系指调令、合同、协议等);

  4、继续教育相关证明。

  四、调转办理: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一经调出,调出人员需自行承担调出后会计从业资格档案丢失责任及调入单位所在地财政部门不接收该档案的责任。

  调入人员应自办理调出手续之日起90日内,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转登记表和调入单位开具的从事会计工作证明,向调入单位所在地区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申领表格办理调入手续。

  五、免费办理

  六、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ra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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