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安徽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备考已经开始,小编整理了各章节知识点,希望通过考前的日积月累,帮助大家巩固知识点,顺利取得会计证书!
第三章 税收法律制度
第二节 主要税种
一、增值税
(一)概念与分类
1.概念
★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应税货物和应税劳务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计算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2.分类——根据计算增值税时是否扣除固定资产价值,分为:生产型增值税、收入型增值税和消费型增值税。★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需要认定)☆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规定的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即企业规模较大,会计核算较为健全、能够提供完整的核算资料的纳税人。
(三)增值税税率★
增值税的税率分为三档:基本税率17%、低税率13%、零税率。
1.l7%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进口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一般纳税人绝对l7%),除低税率适用的范围和销售个别旧货适用征收率外,税率一律为l7%.
2.l3%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或进口下列货物,按l3%的低税率计征增值税:
3.零税率
纳税人出口货物适用零税率,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一当期进项税额
1.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一般纳税人因销货退回或折让而退还给购买方的增值税税额,应从发生销货退回或折让当期的销项税额中冲减。
2.销售额为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和价外费用。
3.进项税额——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负担的增值税额。
(五)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1.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在征税和管理上的主要区别有:
(1)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2)小规模纳税人不享有税款抵扣权;
(3)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采用简易征收办法计算。
2.自2009年1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
应纳税额=不含税销售额×征收率
若采用价税合并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应将其换算为不含税销售额。即: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六)增值税征收管理
1.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
2.纳税期限
(1)《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以1个月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l5日内申报纳税;
(2)以l日、3日、5日、l0日或者l5日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l日起l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3)纳税人进口货物,应当自海关填发税款缴纳书之日起l5日内缴纳税款。
3.纳税地点(《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
(1)固定业户——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非固定业户——向销售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3)进口货物——由进口人或其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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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税收法律制度
第二节 主要税种
一、增值税
(一)概念与分类
1.概念
★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应税货物和应税劳务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计算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2.分类——根据计算增值税时是否扣除固定资产价值,分为:生产型增值税、收入型增值税和消费型增值税。★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需要认定)☆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规定的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即企业规模较大,会计核算较为健全、能够提供完整的核算资料的纳税人。
(三)增值税税率★
增值税的税率分为三档:基本税率17%、低税率13%、零税率。
1.l7%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进口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一般纳税人绝对l7%),除低税率适用的范围和销售个别旧货适用征收率外,税率一律为l7%.
2.l3%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或进口下列货物,按l3%的低税率计征增值税:
3.零税率
纳税人出口货物适用零税率,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一当期进项税额
1.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一般纳税人因销货退回或折让而退还给购买方的增值税税额,应从发生销货退回或折让当期的销项税额中冲减。
2.销售额为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和价外费用。
3.进项税额——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负担的增值税额。
(五)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1.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在征税和管理上的主要区别有:
(1)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2)小规模纳税人不享有税款抵扣权;
(3)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采用简易征收办法计算。
2.自2009年1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
应纳税额=不含税销售额×征收率
若采用价税合并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应将其换算为不含税销售额。即: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六)增值税征收管理
1.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
2.纳税期限
(1)《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以1个月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l5日内申报纳税;
(2)以l日、3日、5日、l0日或者l5日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l日起l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3)纳税人进口货物,应当自海关填发税款缴纳书之日起l5日内缴纳税款。
3.纳税地点(《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
(1)固定业户——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非固定业户——向销售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3)进口货物——由进口人或其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