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基础知识(会计从业)

切换地区
您的位置:正保会计网校 > 会计从业 > 安徽会计从业 > 备考经验 > 正文

安徽2013年从业考试《财经法规》第二章知识点:支票

2013-01-03 11:03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打印 | 收藏 |
字号

| |

  2013年安徽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备考已经开始,小编整理了财经法规科目各章节知识点,希望通过考前的日积月累,帮助大家巩固知识点,顺利取得会计证书!

第二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第四节 票据结算

  一、支票★★★

  (一)支票的概念

  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它适用于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需要支付各种款项的单位和个人。

  (二)支票的种类--现金支票、转账支票和普通支票

  现金支票只能用于支取现金;

  转账支票只能用于转账;

  普通支票可以用于支取现金,也可用于转账。

  在普通支票左上角划两条平行线的,为划线支票,划线支票只能用于转账,不能支取现金。(注意单选、判断)

  【例题·多选题】可用于转账的支票有( )。

  A.现金支票

  B.转账支票

  C.普通支票

  D.划线支票

  『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现金支票只能用于支取现金,不能用于转账。

  (三)出票

  1.支票的出票人是单位和个人,支票的付款人为支票上记载的出票人开户银行。支票的付款地为付款人所在地。

  2.支票的绝对记载事项

  (1)表明"支票"的字样;

  (2)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3)确定的金额;

  (4)付款人名称;

  (5)出票日期;

  (6)出票人签章。

  缺少上述任一事项,支票无效。

  【注意】与汇票的绝对记载事项相比,少了"收款人名称"。

  【链接】本票的绝对记载事项无"付款人名称"。

  3.授权补记(重要,案例分析题)

  支票的金额、收款人名称,可由出票人授权补记,未补记前不得背书转让。

  支票在其票据交换区域内可以背书转让,但用于支取现金的支票不能背书转让。

  【例题·单选题】票据的金额和收款人名称可由出票人授权补记的为( )。

  A.银行汇票

  B.商业汇票

  C.银行本票

  D.支票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支票的金额、收款人名称,可由出票人授权补记,未补记前不得背书转让。

  【例题·单选题】下列不属于支票的绝对记载事项的是( )。

  A.无条件支付的承诺

  B.表明"支票"的字样

  C.付款人名称

  D.确定的金额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支票的绝对记载事项包括:(1)表明"支票"的字样;(2)无条件支付的委托;(3)确定的金额;(4)付款人名称;(5)出票日期;(6)出票人签章。

  (四)支票的付款

  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为自出票日起10日。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持票人开户银行不予受理,付款人不予付款。(注意判断、单选)

  【注意】与银行汇票、银行本票进行区分:

  (1)提示付款期限不同;

  (2)超期提示付款后果不同。

  【例题·单选题】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是自出票日起( )。

  A.10天

  B.1个月

  C.2个月

  D.3个月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为自出票日起10日。

  (五)支票的办理要求(重要)

  1.领购要求

  存款人领购支票,必须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领用单"并签章,签章应与预留银行的签章相符。存款账户结清时,必须将全部剩余空白支票交回银行注销。

  2.签发要求

  (1)签发支票应使用碳素墨水或墨汁填写。

  (2)签发现金支票和用于支取现金的普通支票必须符合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

  (3)支票的出票人签发支票的金额不得超过付款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禁止签发空头支票。(陷阱:出票时、签发时、开具时)

  (4)支票的出票人预留银行签章是银行审核支票付款的依据。银行也可以与出票人约定使用支付密码,作为银行审核支付支票金额的条件。

  (5)出票人不得签发与其预留银行签章不符的支票;使用支付密码的,出票人不得签发支付密码错误的支票。

  (6)出票人签发空头支票、签章与预留银行签章不符的支票、使用支付密码地区,支付密码错误的支票,银行应予以退票,并按票面金额处以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对于屡次签发的,银行应当停止其签发支票。(★★★案例分析题)

  【例题·单选题】银行审核支票付款的依据是支票出票人的( )。

  A.约定使用的支付密码

  B.身份证

  C.预留银行签章

  D.支票进账单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银行审核支票付款的依据是支票出票人的预留银行签章。

  3.兑付支票的要求

  (1)持票人可以委托开户银行收款或直接向付款人提示付款。用于支取现金的支票仅限于收款人向付款人提示付款。

  (2)持票人持用于转账的支票向付款人提示付款时,应在支票背面背书人签章栏签章,并将支票和填制的进账单送交出票人开户银行。

  (3)收款人持用于支取现金的支票向付款人提示付款时,应在支票背面"收款人签章"处签章,持票人为个人的,还需交验本人身份证件,并在支票背面注明证件名称、号码及发证机关。

点击进入安徽会计从业《财经法规》学习指导专区>>>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rain
会计基础知识辅导
立即选课 >>

VIP折扣:您在网校累计消费2000元,购课享9折;累计消费5000元,购课享8折;累计消费10000元,购课享7折。

辅导班次 班次介绍 购买
精品通关班 智能课件个性化辅导,系统学习高效备考!
三科联报含无纸化模拟系统
三科联报含课程+无纸化+电子教材+职业规划
购买 >
零基础上岗训练营 会计基础知识、实操、就业,一站式服务!
0元学会计基础知识(会计从业)
实务课程:出纳岗位技能、会计核算真账实训等36门
岗位实训:3D模拟实训、实操用品大礼盒、职业能力测评
就业指导:名师一对一指导简历、面试技巧、商务能力等
推荐就业:与名企合作,直推上岗,就业不成功退款

详情 >

移动班 移动学习,随时随地!
有效利用零散时间,10分钟学习一个知识点!
报会计基础知识网上辅导,再购同科目移动班课程,享七折优惠!
购买 >
会计从业免费试听
其他考试
更多 >
会 搜
会计基础知识免费试听
了解课程 >
会计基础知识辅导
网校介绍 >

会计基础知识、实操、就业,一站式服务;
实务课程、3D实训、真账实训相结合。
涵盖课程:
会计基础知识辅导(会计从业)
实务课程:出纳岗位技能、会计核算真账实训等36门
岗位实训:3D模拟实训、实操用品大礼盒、职业能力测评
就业指导:名师一对一指导简历、面试技巧、商务能力等
推荐就业:与名企合作,直推上岗,就业不成功退款

权威师资阵容,经典班次科学搭配;
智能课件科学高效,移动课堂随学随练。

超值套餐:
单科:360元 三科联报:680元
三科联报含课程+无纸化+电子教材+职业规划

学习期限:
自听课权限开通之日起,在辅导期内,可不限时间、次数重复点播学习!

属于手机/平板电脑的专属课程;
以知识点为单位,每10分钟一个讲座。

超值套餐:
移动班:100元/科 移动班三科:200元
报会计基础知识学习网上辅导,再购同科目移动班课程,享七折优惠。

学习期限:
自听课权限开通之日起反复点播学习,可享受长达六个月的学习期!

辅导书
更多 >
做题
每日一练免费练习 >
按章练习免费练习 >
模拟试题免费测试 >
机考系统免费测试 >
网校题库免费下载 >
热点资讯
栏目导航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正保会计网校”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正保会计网校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本网站欢迎积极投稿

4、联系方式:

编辑信箱:tougao@chinaacc.com

电话:010-82319999-2110

Copyright © 2000 - 2024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证030467号 京ICP证030467号-1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3314号 

正保会计网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