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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小型企业会计制度的建议

2002-3-22 11: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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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会计制度与财务制度、现行税法三者相一致。这样既便于会计人员执行,又便于税务人员的检查监督。 



  2.以收付实现制为主,辅以权责发生制。小型企业在核算方法上,应以收付实现制为记账原则,这样在年终时只需为了收益、费用的配比,采用权责发生制进行少量会计事项的调整。 



  3.成本核算采用月终实地盘存制。 



  4.会计科目宜少,名称宜通俗易懂。这应依据企业会计制度的会计科目为基础,合并简化。 



  5.简化会计报表。月度制编制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利润表)。季报外加一张费用明细表。年度会计报表用第四季度季报代替,另加会计附注及纳税所得额计算表即可。
杨逸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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