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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山区行政事业单位实行财政集中收付

2003-8-21 8:44 徐州日报 【 】【打印】【我要纠错
  为进一步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提高财政管理水平,从源头上防范和治理腐败行为,8月19日,泉山区成立会计核算中心,对区属91个行政事业单位实行财政集中收付。

  实行财政集中收付制度,将财会人员与用款单位分离,有利于精兵简政,节省行政事业单位行政成本,保证预算外资金及时足额入库,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增强财务管理透明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对财政性资金运作的全过程进行控制和监督,从源头上有效杜绝自行采购行为,防止和治理各种违法违纪现象。

  区委区政府要求所属单位,在8月31日前将现有银行存款余额全部转入会计核算中心,并将账户撤销。自本月28日起,不得再动用账户内资金,对撤户期间有隐瞒银行账户、转移资金、坐收坐支、公款私存等行为,将从重追究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并撤销原有会计机构、会计岗位,重新建立报账员制度,选配的报账员由财政局、人事局结合单位和部门的推荐进行考核,发给合格的“会计工作报账员证”。对现金使用,采取现金“双限”制度、会计凭证审核复核制度、备用金借款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