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深交易所日前发布《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所有上市公司均应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制订新的会计政策,并做出新的会计估计,以作为2007年会计核算的基础和依据。
从《通知》可以看出,上市公司2007年季报披露的核心要点有三个:一是按时披露,即上市公司均应当于2007年4月30日前完成本次季报的披露工作。否则,不仅仅要及时提交书面说明,同时在指定报纸和本所网站上公告未能如期披露的原因及延迟披露的最后期限,而且还要在5月1日后停牌,同时对公司及相关人员予以公开谴责。二是均衡披露,上证所原则上每日安排不超过100家上市公司披露本次季报。深交所原则上每日最多安排60家上市公司披露季度报告。这样能够确保投资者在每个交易日得到相对平衡的信息,有利于投资者的投资决策,免受季报信息的“轰炸”之苦。三是按照新会计准则编制。根据《通知》上市公司应当根据新会计准则的要求,及时制订或修改原有会计政策、做出或调整原有会计估计,以作为2007年会计核算的基础和依据。上述变更应该作为单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讨论并表决通过,同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交董事会审议的时间最迟不得晚于董事会审议2007年第一季度季报的时间。
投资者在实际操作中,该《通知》最有帮助的莫过于第三点的按照新会计准则编制季报,这就赋予了2007年季报不同于以往季报的特征,因为以往季报都是按照旧会计准则编制的,在操作中,无论是信息的可靠性还是及时性均不如新会计准则背景下的2007年一季度季报。甚至有业内人士指出,由于2007年一季度季报中有“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的重要提示,而此前的季报中声明需要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的只有董事会及其董事。业内人士认为这是接近于年报的规定,但笔者认为这其实是《规定》的一大亮点,因为这意味着上市公司高管也将对季报信息负责任,而以前由于季报一直未审计,因此,业内人士对季报的信息一直持将信将疑的态度,所以,随着“连座”人员的增加,也意味着季报信息的可靠性将迅速提升,有利于投资者在实际操作中对季报信息的加工。
正因为如此,2007年一季度季报或许会给市场带来惊喜,所以,业内人士建议关注两个亮点,一是季报中关于新会计准则追溯的2006年年报数据,从中可以比较出新旧会计准则的不同,有利于迅速把握新会计准则对上市公司经营情况反映的不同,从而迅速把握投资机会。二是季报中关于重要条款的论述。因为是新修订的季报编报规则取消了此前季报披露格式中“公司基本信息”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的程式性表述,但保留了其中的重要条款,这往往是投资者把握未来投资机会的重要线索,希望能够引起投资者的密切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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