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审计署11日公布的2008年至2012年审计工作发展规划提出,推进省部长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化,深化地厅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及国有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
规划称,分步制定政府主要负责人、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国有及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的企业领导人员三类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操作规范。推动中央单位内部管理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开展,加强经济责任审计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规划还提出,推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问责制、责任追究制等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制度等。
据新华社电审计署11日公布的2008年至2012年审计工作发展规划提出,推进省部长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化,深化地厅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及国有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
规划称,分步制定政府主要负责人、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国有及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的企业领导人员三类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操作规范。推动中央单位内部管理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开展,加强经济责任审计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规划还提出,推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问责制、责任追究制等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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