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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年个税申报已开始 过期不申报最高罚一万元

2007-12-7  【 】【打印

  年收入超过12万的个税纳税人,如未在规定申报期内办理纳税申报,将被税务部门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记者昨天从市地税局获悉,2008年个税申报工作已经开始,市民可到各区市地税局申报。

  过期不申报罚款两千

  据市地税局税收管理二处处长万伦鹏介绍,一个年度内的工资、薪金、股息、红利等所得,合计达到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无论是否已按规定足额缴纳了个税,均需向市地税局办理纳税申报。

  “不按规定申报要承担法律责任。”万伦鹏告诉记者,明年个税申报具体时间从2008年1月1日到3月31日。纳税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纳税申报的,可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此外,地税局还将在全市14个基层税务大厅,曝光违法纳税个人和单位。

  少报瞒报其实划不来

  据介绍,年收入超过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为不缴、少缴税款而未如实申报的,属于偷税行为。万伦鹏解释说,偷税分为两种,一种是纳税人采用伪造、变造、隐匿等方式,擅自销毁、多列、不列或少列记账凭证;二是税务机关通知纳税人申报,但对方拒不申报或虚假申报。

  据市地税局工作人员介绍,对纳税人偷税的,税务机关除追缴税款、滞纳金外,违法纳税人还要承担税款与滞纳金总数50%以上5倍以下罚款。此外,纳税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将被处5万元以下罚款。市地税局咨询电话:12366,市地税局网站:http://www.qdds.net.

青岛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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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  国家税务总局11月8日发布《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国税发[2006]162号)(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明确了纳税人须向税务机关进行自行申报的五种情形,指出了纳税人“年所得”的定义,以及个税自行申报的方式等相关具体问题,为了方便广大纳税人更好地了解该办法,特制作此专题,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详细进入专题: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出台

  知识点小贴士:

  个人所得税需要自行纳税申报的五种情形:1、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2、从中国境内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3、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4、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编辑留言:

  任何一个国家对纳税人形成的网,都存在漏洞,区别在于漏洞的大小,而我国现金交易很频繁,人们收入状况尤其难以查证,那么工资薪金外的收入就变的很难监控。,可以说漏洞是相当大的。要想在短时间内做到监控有力基本是不可能的,那么目前的工作是什么呢?那就是约束制度了,就是对于一些重点纳税人要加大审查力度,只要能找出一笔收入不确实,那么我们就可以公布他的不实申报记录,应该说这样的威慑力是比较大的。可能不申报的情况是比较少见的,除非是大家都不熟悉的人群,而对于比较熟悉的演员,房地产,金融,保险等的公认高收入行业,税务部门理所当然应该加强监督,重点抽查申报不实的人群,然后形成公布的制度,提高纳税人的违法成本。

  笔者认为除了制度方面应该健全之外,对于我们税收理念的健全也应该是我们应该做的工作。比如,国外的理念是纳税人纳税来购买属于自己的公共服务,在观念上纳税人是处于主动的一方,而我国的情况是税收是强制性的,纳税人如果不遵守就将有什么后果,而制度的缺失使得后果不成为后果,那么仅有的约束也没有了,纳税人基本是处于被动的地位,没有形成纳税购买公共服务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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