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时新闻:财会资讯财经资讯财税资讯审计资讯考试动态:初级职称中级职称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各地动态:北京上海浙江江苏天津江西安徽福建广东广西辽宁吉林山东内蒙古山西更多

首页>会计资讯>财税资讯> 正文

一季度证券交易印花税税收122亿元 同比增5倍

2007-5-30 8:57 中国青年报 【 】【打印】【我要纠错

  今日凌晨财政部发布新闻说,为进一步促进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决定从2007年5月30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现行1‰调整为3‰。即对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由立据双方当事人分别按3‰的税率缴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

  我国曾6次调整证券交易印花税率,最早一次是在1991年10月10日,由6‰下调至3‰。最近一次调整是2005年1月23日,由2‰调整为1‰,当时股市处在低谷。

  央行5月10日发布的《2007年第一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披露,由于证券交易活跃带来了证券交易印花税的迅速增长,今年一季度,证券交易印花税税收高达122亿元,同比增长515.9%。

  交易成本是影响投资者交易的重要因素。在我国,投资者交易成本主要包括股票交易印花税和佣金。

相关热词: 印花税 税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