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时新闻:财会资讯财经资讯财税资讯审计资讯考试动态:初级职称中级职称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各地动态:北京上海浙江江苏天津江西安徽福建广东广西辽宁吉林山东内蒙古山西更多

首页>会计资讯>财经资讯> 正文

发改委称双节前要适当向低收入者发放补贴

2008-12-25 16:18 中国新闻网 【 】【打印】【我要纠错

  据国家发改委网站消息,近日,国家发改委下发通知,部署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加强2009年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发改委要求各地积极运用价格调控基金,节日前适当向低收入群体发放价格补贴。

  通知要求严肃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对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件要及时予以公开曝光。要重点检查经营者促销行为,查处经营者在促销中虚假标价、模糊标价、虚构原价、虚假折扣、模糊赠售、隐瞒价格附加条件、不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欺诈行为。

  通知规定,要组织交通运输、旅游价格检查,严肃查处交通运输客运经营者擅自提高票价,停场超标准收费,以及旅游景点违规捆绑收费、超出政府规定标准多收费、不执行相关价格优惠政策等价格违法行为。要及时制止经营者低价倾销、价格串通等违法行为。

责任编辑:丘壑
相关热词: 发改委 低收入者 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