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由上海农村商业银行作为主发起人牵头出资,联合崇明县5家企业法人,共同发起设立注册资金为1亿元人民币的“上海崇明长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正式获上海银监局批准筹建,预示着上海市首家村镇银行即将诞生。
村镇银行是指经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批准,由境内外金融机构、境内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境内自然人出资,在县域地区设立的主要为当地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上海郊区(县)试点村镇银行是本市贯彻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实现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与率先消除城乡二元结构目标的重要举措,是本市继小额贷款公司试点之后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的又一次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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