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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稳定就业六大措施发布 企业裁员须报告

2009-1-12 18:18 北京日报 【 】【打印】【我要纠错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昨天发布2009年稳定就业六大措施。其中包括延长促进就业政策有效期、实行企业裁员报告制度、对受金融危机影响的困难企业给予补贴政策等。

  2008年本市就业局势稳定。全年共实现城镇新增就业42万人,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22.38万人,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10.11万人,793户零就业家庭全部消除,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1.82%.全面实现年初确定的预期目标。

  为稳定就业局势,本市决定采取六项积极促进就业措施。一是2008年年底到期的各项促进就业政策,从2009年1月1日起继续执行,并且不设终止期,形成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二是把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纳入就业困难人员,其中,大学生连续一年未就业也纳入帮扶对象,享受有关促进就业优惠政策。同时,继续开展消除零就业家庭的工作,确保城乡没有零就业家庭。三是将对受金融危机影响的困难企业在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培训补贴等方面,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鼓励困难企业尽量不裁员或少裁员,帮助困难企业渡过难关。四是加强失业监测,实行企业裁员报告制度,对已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即使办理失业登记,按规定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五是做好农民工就业服务工作,为农民工提供免费的职业介绍、职业指导,提供职业培训服务。六是劳动保障局、教委等部门联手开展2009年就业服务系列活动,包括“高校毕业生服务系列活动”、“就业援助系列活动”、“春风行动系列活动”。

责任编辑:三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