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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明确落实“新36条”最后时限

2012-2-22 9:10 人民网-《国际金融报》 【 】【打印】【我要纠错

  内容摘要:2月21日,国家发改委召开由45个部门参加的会议,部署“新36条”相关实施细则的落实工作。国家发改委要求,各有关部门需抓紧制定工作计划,以保证出台有针对性、可操作的实施细则,并明确了最后完成时限。

  2月21日,国家发改委召开由45个部门参加的会议,部署“新36条”相关实施细则的落实工作。国家发改委要求,各有关部门需抓紧制定工作计划,以保证出台有针对性、可操作的实施细则,并明确了最后完成时限。

  “之所以在这个时间节点再次强调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说明当前经济下滑的风险,已经难以靠简单的定向放松政策去解决。”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袁钢明对《国际金融报》记者分析。

  据袁钢明介绍,“新36条”出台一年多来进展并不快。国家发改委昨日也承认,目前制定实施细则工作的总体进展情况不理想,一些重点行业领域的落实工作亟待加强。

  在袁钢明看来,从去年国家先后发起“加强扶植小微企业”以及“八项措施支持民企”等工作,到今年规定“新36条”的最后期限,这些举措说明政府正在进行结构性改革,为民间资本破除体制上的约束。

  随着大限将至,“新36条”可能对经济带来的积极影响也被各界期待。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院长赵锡军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指出,“新36条”可以为民营企业打开更多的投资渠道,制造更为公平的市场投资环境,对促进实体经济的转型将会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不过,袁钢明还指出,在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的同时,还需要完善的民间金融机构作补充,同时还要加大财政对民营金融机构贷款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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