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新源县六举措确保城镇职工基本医疗收支平衡
2010年全年,新源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累计收入2813万元,为全县参保患者提供医疗保险服务39425人次,共支出医疗保险基金2374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当年结余439万元,滚存累计结余4032万元,基金收支基本平衡,抗风险能力较强。我县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确保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的基本收支平衡。
一是加强对医疗保险基金运行中征缴、管理、支出等各个环节的稽核,确保基金合理支出和安全运行。采取有力措施防止各种欺诈、骗取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现象的发生,严防基金流失。2010年,追回违规基金1.1万元,拒付不合理统筹基金支出57人次、2.2万元。
二是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监督管理。根据门诊稽查、住院跟踪管理、转诊转院审批等制度加大了对医院医疗行为、医护人员违规行为和定点零售药店的监控力度,从源头上堵塞了医保基金流失漏洞。
三是不定期检查和年终检查相结合,强化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检查考核力度。严格履行兑现10%预留保证金,2010年共收预留保证金216万元,根据《关于对2010年度新源县城镇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医疗服务质量考核的通报》对年度考核低于85分的3个定点医疗机构和2个定点零售药店扣除预留保证金0.8万元;对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超出人均定额10%以内部分扣除预留保证金9万元、超出人均定额10%以上部分扣除5.1万元。同时,通过聘请社会监督员等措施,调动各方力量,加大对医疗保险服务行为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力度,对违规严重的定点机构严格实行退出机制,有效遏制了定点机构的违规行为。
四是强化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实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认真做好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的建账、支付、审核等基础工作;同时,加强对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支出情况的监控,尤其是做好对统筹基金的支出管理及监控,确保基金安全运行。
五是加强医疗费用发生行为的监管。实行医疗保险费用专家审查制,聘请了一名主任医师对处方及病历审核,对经审核为不合理的医疗费用予以扣除。同时要求定点医院建立预审制,强化对参保人员中高额医疗费用和高频率就诊对象的监管,对昂贵药品和诊疗项目的使用预先审核。
六是加强医疗保险队伍建设,优化医疗保险管理服务。通过各类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活动,促使医保经办人员在提高政治素质的前提下,不断钻研医保政策理论知识;不断加大窗口建设力度,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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