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搜索

您的位置:会计信息 >> 会计实务 >> 怎样纳税
营业税的起征点是怎样规定的?

  对于经营营业税应税项目的个人,营业税规定了起征点。营业额达到或超过起征点即照章全额计算纳税,营业额低于起站点则免予征收营业税。税法规定的起征点如下:

  (1)按期纳税的起征点为月营业额200~800元;

  (2)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为每次(日)营业额50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属地方税务机关可以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相关内容
·对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有何规定? ( 2004-6-4 )
·国家有关行业的营业税的税收政策有哪些规定? ( 2004-6-4 )
·营业税的纳税地点是如何确定的? ( 2004-6-4 )
·怎样进行营业税纳税筹划? ( 2004-6-4 )
·货物运输业营业税代开票纳税人的认定 ( 2004-6-3 )
·房地产开发企业包销房产营业税的征收 ( 2004-6-3 )
·销售不动产营业税的计算 ( 2004-6-3 )
·代扣代缴营业税及其附加的做账 ( 2004-6-3 )
·该公司取得的承包费是否应该缴纳营业税 ( 2004-6-2 )
·税收起征点调高使500多万个体户受惠 ( 2004-6-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