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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广州市财政局“穗财会[2005]1398号”文件,现就做好我区2005年度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统考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对象及科目:根据财政部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的规定,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取得实行考试制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分为三科:《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和《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合中专)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包括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的人员,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免试《会计基础》和《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只需报考《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一科,即毕业证书记载准予毕业时间为2003年12月20日之后的考生可以按照规定免试部分考试科目。 二、领取准考证时间:11月7日—18日(节假日不办公)。
三、统考时间:11月20日。
四、考试题型:《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试题型为:填空题、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简答题、综合题;《会计基础》考试题型为:填空题、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计算和实务题。
五、成绩发放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办理:考试结束一个月之后,成绩将在广州市白云区财政局(www.gziac.org.cn)公布。
通过考试符合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由本人按成绩合格证上规定的时间,直接到工作单位或户籍(或暂住证)签发所在地的区、县级市财政局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所需的申报资料,按照规定执行。
广州市白云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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