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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新准则征求意见稿有重要变化

    注册会计师在整个审计过程中,应该以职业怀疑态度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要充分考虑由于舞弊导致财务报表发生重大错报的可能性,而不应依赖以往审计中对管理层、治理层的诚信形成的看法。

    与发布于1996 年12 月26 日的原审计准则相比,中注协日前发布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X 号——财务报表审计中对舞弊的考虑(修订)(征求意见稿)》发生了重要变化。

    该征求意见稿的重要变化还有:一,在识别、评估和应对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风险的具体运用方面有极大的拓展,同时指导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更加有针对性地发现被审计单位员工,特别是管理层的舞弊行为。二,明确了被审计单位员工和管理层舞弊特征、动机和形式,以及管理层和治理层对防止或发现舞弊承担的主要责任。其三,明确了注册会计师在发现舞弊方面存在固有限制。四,要求项目组应当讨论由于舞弊导致财务报表发生重大错报的可能性等共九个方面。
来源:证券时报(徐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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