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搜索

您的位置:投资理财 >> 理财辞典
开放式基金的成立条件

  根据《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试点办法》规定,基金的设立募集期限自招募说明书公告之日起不得超过3个月,并需要符合下列条件:

  1、设立募集期限内,净销售额超过2亿元;

  2、在设立募集期限内,最低认购户数达到100人。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募集费用,将已募集的资金并加计银行活期存款利息,自募集期满之日起30天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基金成立后的存续期间内,其有效持有人数量连续20个工作日达不到100人,或者连续20个工作日最低基金资产净额低于5000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说明出现上述情况的原因以及解决方案。
 相关内容
·开放式基金设立的条件 ( 2005-11-3 )
·开放式基金设立的程序 ( 2005-11-3 )
·开放式基金的运作环节 ( 2005-11-3 )
·长线投资开放式基金 70%的人赚钱 ( 2005-11-1 )
·开放式基金的认购费和申购费为何采用内扣法 ( 2005-10-26 )
·投资开放式基金有哪些成本? ( 2005-9-26 )
·晨星基金研究:开放式基金基金回报下滑明显 ( 2005-9-26 )
·保险公司半年增资开放式基金276亿 ( 2005-8-29 )
·多数派沉默少数派报告 16只开放式基金要分红了 ( 2005-8-26 )
·深交所释疑场内买卖开放式基金 ( 2005-8-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