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搜索

您的位置:会计信息 >> 会计考试 >> 初级会计资格考试
[天津市]06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将于10月中旬报名

  (提要:200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2006年5月20日举行,天津市的报名条件不变,考试大纲不变,报名时间暂定于10月中旬,届时请关注本网站的通知。)

  日前从全国会计考办获悉,200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5月20、21日举行。200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继续使用200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

  考试时间:

  初级资格考试

  5月20日 9:00—11:30 经济法基础

  5月20日14:00—17:00 初级会计实务

  中级资格考试

  5月20日  9:00—11:30 财务管理

  5月20日 14:00—16:30 经济法

  5月21日  9:00—12:00 中级会计实务

  报名时间:10月中旬

  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会计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应届毕业生具备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报名参加本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报名时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办理报名手续。

  三、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应具备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四、对通过全国统一的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并具备本规定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从事会计工作年限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注册之日开始计算,截至2005年底。
 相关内容
·2006年会计职称考试报名及相关信息汇总(更新中) ( 2005-9-11 )
·[重庆市]2006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 2005-9-11 )
·[杭州]05年(市本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办理通告 ( 2005-9-11 )
·[浙江省]2005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工作布置会召开 ( 2005-9-8 )
·[石河子]2005年全国会计技术资格考试成绩揭晓 ( 2005-9-8 )
·[石河子]2005年全国会计技术资格考试成绩揭晓 ( 2005-9-9 )
·[北京市]2006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事项的通知 ( 2005-9-6 )
·[石河子]2005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即将举行 ( 2005-9-9 )
·[南海区]2005年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通知 ( 2005-9-9 )
·[武汉市]2005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补充通知 ( 2005-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