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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实务(2013.07.16)

2013-07-16 16:40  【 】【打印】【我要纠错

【会计实务交流】

财务人员如何挂失支票?

1.有关规定

(1)已签发的现金支票遗失时,可以向银行申请挂失。

(2)已签发的转账支票遗失,银行不予挂失,但付款单位可以请求收款单位协助防范。

2.挂失程序

(1)向开户银行提交挂失止付通知书。

(2)经开户行查询支票未支付后,向法院申请催告或诉讼。

(3)向开户银行提供申请催告或诉讼的证明。

(4)开户银行收到法院的停止支付通告,完成挂失支付的程序。

【纳税实务咨询】

1.缴税凭证上的应纳税额是150.27元,请问零头0.27元是否可以免征税款?

解答:不可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1元以下应纳税额和滞纳金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5号)规定,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缴税凭证上的应纳税额和滞纳金为1元以下的,应纳税额和滞纳金为零。本公告自2012年8月1日起施行。该公告中“应纳税额和滞纳金为1元以下的”,指纳税人进行纳税申报时应纳税额和滞纳金为1元以下的,而不是应纳税额中不足1元的部分。

2.红字专用发票是否需要认证?

解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7]18号)规定,红字专用发票暂不报送税务机关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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