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理财>理财放轻松>品质生活> 正文

金威啤酒爆炸伤人 消费者索赔近万元

2007-3-12  【 】【打印

  2007年02月06日吴先生与同事聚餐时,饭桌上的啤酒瓶爆炸,弄伤了吴先生的右眼。吴先生日前将深圳金威啤酒有限公司和深圳金威啤酒酿造有限公司告上法庭,索赔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人民币9400余元。金威则表示只愿意赔偿1000元医疗费。

  吴先生说,2006年9月25日晚上,他与几名同事在员村某餐厅聚餐,席间要了十多瓶金威啤酒。忽然,放在桌上的其中一个酒瓶爆炸,飞溅的玻璃碎片刮到吴先生的右脸部。餐厅老板和同事赶紧将吴先生送至附近的私人诊所,老板又叫来了啤酒代理商黎某。治疗后,黎某代表啤酒公司支付了医疗费800元。第二天,吴先生依旧觉得右眼疼痛难忍,便让黎某陪同他到中山三院检查,被诊断为眼角膜裂伤。医院建议吴先生住院治疗,黎某拒绝支付3000元住院押金,称这么大的数目,要向公司请示。此后,吴先生便再也没拿到啤酒公司的赔偿费用。

  金威啤酒公司和金威啤酒酿造公司对吴先生的高额赔偿提出异议,并指出吴先生就诊于私人诊所,其医药清单并不正规,连普通的消炎药都要数百元。另外,由于吴先生事后并未住院,因此他提出的医疗费用属于未发生的费用,索赔无据。被告只肯在已经赔付800元的基础上再赔偿医疗费近200元。由于金威啤酒公司和金威啤酒酿造公司均有生产啤酒,却是分别独立的法人,因此,两家公司共同委托的律师要求吴先生提供啤酒瓶的玻璃碎片,以辨认商标,确定被告。

  由于双方拒绝调解,本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发表评论
职称考试背后的苦与乐

近期,全面各地08会计职称考试成绩已经陆续公布,查询成绩的那一刻,我们或兴奋、或激动、或紧张,也算是为了辛苦一年的我们交出一个答复,有喜有忧,无论结果怎样,我们365天的……

CPA优秀学员陈军访谈

2007年优秀学员陈军在网校论坛与大家就注会的学习方法和备考经验进行交流……

2008年会计职称考试查分喜报

2008年11月3日,期盼已久的时刻终于到了,我怀着一颗忐忑不安的心进入网校首页……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华会计网校”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中华会计网校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中华会计网校”。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