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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项抵免限额

2003-12-3 16:27  【 】【打印】【我要纠错
    亦称“专项抵免限额”。“不分项抵免限额”的对称。抵免限额的一种计算方法。在一国或多国直接抵免条件下,居住国政府将居民纳税人的某些外国所得项目与其他项目分开,单独计算其抵免限额。其计算公式为:

    专项抵免限额=(来自居住国和非居住国全部应税所得×居住国所得税率)×来自非居住国专项应税所得÷来自居住国和非居住国全部应税所得

    专项抵免限额主要是对某些低税率项目单独计算抵免限额。这样跨国纳税人就无法以低税率项目的不足限额去冲抵税率项目的超限额,居住国政府因此可多征收一部分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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