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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江区调整土地使用税征税标准

2006-7-5 13:2  江门日报 【 】【打印】【我要纠错

  记者日前从地税局了解到,从近日起,蓬江区对辖区范围内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等级及征税标准进行简并和调整。

  调整内容包括,将征税等级划分由原来的六级简化为非工业用地和工业用地两大类。二是对原征税标准作出相应的调整,其中非工业用地分为三类,一类地区8元/㎡,二类地区6元/㎡,三类地区4元/㎡,工业用地统一为2.5元/㎡.一类地区包括环市、仓后、堤东、北街、沙仔尾街道办事处的行政区划范围;二类地区包括杜阮、棠下、荷塘三镇的镇政府所在地,以及潮连街道办事处的派出机构驻地;三类地区是指蓬江区内除上述地区外的其他地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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