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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准则四人谈

来源: 李顺祥 编辑: 2002/06/21 13:16:27  字体:
    财政部于2001年1月18日新颁布和修订了无形资产等八项企业会计准则。新准则实施后,在业内产生了较大的反响,本报记者为此采访了我国会计专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陈建明博士和几家大型企业的财务负责人,了解了他们对新准则的看法和评价。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陈建明博士认为:新出台的8项准则—— 对注册会计师提出了更高要求 
  
  记者:新颁布的无形资产等3项会计准则有哪些主要内容?其精髓是什么? 
  
  陈建明:无论是无形资产的会计核算,还是借款费用、租赁的核算,在原来的《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外商投资企业会计制度》以及各行业会计制度中都有所涉及。但原来的规定在某些方面过于原则,难以指导实务工作,特别是近几年来,资本市场的高速发展所带来的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使得原有的这些规定难以适应。 
  
  无形资产准则等3项新颁布的会计准则在相关会计核算问题上作出了重大改进。就无形资产会计准则来讲,其重大改进主要表现在这几个方面:一是明确规定了研究与开发费用应当于发生时确认为当期费用,这一规定与原《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是吻合的,但与1993年财政部颁布的科技企业会计处理问题的补充规定存在重大不一致,1993年的规定表明,研究和开发费用是可以资本化的;二是明确规定无形资产的后续支出,必须在发生时确认为当期费用,这是原来的各种会计制度所没有规定的;三是对无形资产的减值和报废作出了详细的规定,要求企业定期检查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将账面价值超过可收回金额的部分确认为减值准备,要求企业将预期不能带来经济利益的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予以转销,这也是原来的各种会计制度所没有规定的。 
  
  就借款费用会计准则来讲,其重大改进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一是对借款费用的范围作出了界定,指出借款费用包括因借款而发生的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和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二是明确规定只有因专门借款而发生的借款费用才能够予以资本化;三是规定了资本化开始的条件,即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活动已经开始;四是按照国际惯例对资本化金额的确定作出了相应的规定;五是对资本化的暂停和终止作出了规定。应该说,借款费用会计准则与以前的各种规定相比较,更加详细,更加具有可操作性,也更符合国际惯例。 
  
  就租赁会计准则而言,其重大改进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的判断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要求根据租赁交易的实质来确定租赁的种类;二是按照国际惯例对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作出了具体的规定。就承租人而言,首先需要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原账面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之间的差额记录为未确认的融资费用;然后需要将未确认的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进行分摊,按照与自有折旧资产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就出租人来说,首先应当将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与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记录为未实现融资收益;然后要将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进行分配,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当期应当确认的融资收入。超过一个租金支付期未收到的租金,应停止确认融资收入,其已确认的融资收入,应当予以冲回,转作表外核算。 
  
  记者:新修订的投资等5项准则有哪些重要改动? 
  
  陈建明:投资准则的重大改动有二:一是由于非货币性交易及债务重组准则进行了重大改动,所以投资准则要求对以放弃非现金资产而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及以债务重组而取得的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修改后的非货币性交易及债务重组准则确定;二是当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有其他额外责任(如提供担保),按权益法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应该考虑这一额外责任,这就意味着可能将投资账面价值调整为负数,这样的规定存在一定的问题,所以修改后的准则取消了这一规定。 
  
  债务重组准则的重大改动主要表现在债务人对重组损益的会计处理上。按原来的规定,债务人应将重组损益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结果导致许多企业通过大规模的债务重组调节利润。考虑这一实际情况,修改后的准则要求将重组收益确认为资本公积,重组损失确认为资本公积或当期损失。 
  
  非货币性交易准则的改动非常大,相当于重新制定这一准则。原来的准则将资产区分为待售资产和非待售资产,将非货币性交易区分为同类非货币性交易和不同类非货币性交易,并要求根据不同的非货币性交易采用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根据原来的准则,企业可以通过非货币性交易产生利润,这便使一些企业通过非货币性交易调节利润成为可能。修改后的准则简化了非货币性交易的会计处理,不区分非货币性交易的种类,而直接根据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考虑支付或收到的补价以及支付的相关税费,确定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非货币性交易的过程中,不产生损益。 
  
  比较而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准则及现金流量表准则的改动不是很大。前者主要是对一些企业通过滥用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及其变更来调节利润的行为作出了规范,规定这种情况应作为重大会计差错进行处理,即随意变更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要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和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期初数。后者主要是针对原来准则对现金流量的列示过细,不利于操作所作出的修改,如增值税的列示,其实在该准则出台以后,财政部也通过《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的补充规定作出了一些修改。 
  
  记者:这8项会计准则对一般企业、对上市公司可能产生哪些积极影响? 
  
  陈建明:无论是对一般企业,还是对上市公司,这8项会计准则,均会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归纳一下,主要是两个方面的积极影响:一是资产更加真实,资产中原有的一些水分在实施这8项准则后将被剔除出去;二是利润更加真实,在实施这些准则后,企业难以通过一些非常的因素,如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等来操纵利润。这也就是说,在实施这8项准则后,企业提供的会计报表的真实性就有了制度基础,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将有所加强,这无疑对于证券市场的规范发展,防止和纠正会计信息严重失真,净化经济环境均有积极的作用。 
  
  记者:这8项会计准则对注册会计师审计有哪些影响? 
  
  陈建明:这8项会计准则对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影响也可以归纳为两点。一是贯彻实施这些准则,需要注册会计师提高并有效运用其专业判断。无论是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提取,还是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均对注册会计师的专业判断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二是注册会计师审计所面临的压力更大,由于新的准则要求企业必须采用更加稳健的会计政策,纠正、斩断了一些企业粉饰会计报表的路子。因此,这些准则的实施,一方面将剔除企业资产、业绩中的水分,真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让一些企业面临多方面的压力;另一方面,这些企业必然会将其压力转嫁至注册会计师,让注册会计师少剔除一些水分,多做一些业绩。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注册会计师需要严格遵守准则的规定服好务,把好关,严格遵循独立审计准则执业,做到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审计意见。 
  
  记者:您认为这8项准则还存在哪些不足? 
  
  陈建明:这8项准则的不足是需要实践来发现的。从目前来看,我个人认为,有以下二个问题是需要讨论和考虑的: 
  
  第一,根据无形资产会计准则,企业为首次发行股票而接受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的入账价值这个问题比较复杂,不能一概而论。 
  
  第二,非货币性交易有可能变成货币性交易的问题也需要进行研究。 

  中外运空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张葵认为新出台的8项准则—— 
  针对性强 
  实用有效 

  8项准则对规范企业会计核算行为,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有重要作用。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会计政策变更等准则均要求追溯调整,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某些企业的财务指标。 

  无形资产准则首次要求计提减值准备,十分符合当前企业技术创新速度加快,无形资产使用周期缩短的客观实际,有利于反映其真实价值。租赁准则对融资租赁条件下承租人的会计处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会计信息的精确度也提出了新标准。 
  
  债务重组准则和非货币性交易准则的修订,将有效避免非经营损益对企业利润的歪曲。修订后的现金流量表准则简化了列报项目,允许采用修订前的参考格式,很切合当前企业的会计技术条件和各界对现金流量信息的需求。 
  
  新准则出台后,我们公司内部及时组织学习,并对很多细节问题展开讨论。大家普遍认为新准则颁布及时,针对性强,实用有效。同时,部分同志也提出了一些建议,希望会计准则的某些条款能行文更加通俗易懂,表述更加详细,以便于基层同志的理解和执行。 

  北京经开投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周世义认为新准则—— 
  有简化也有细化 
  
  新准则对多处会计处理进行了重大调整,目前存在的很多普遍问题将得到有效遏制和规范。企业债务重组收益由计入当期损益改为资本公积,债务人据此实现巨额账面利润的途径也将不存在。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开始、暂停和停止等条款非常精细,可操作性强。在非货币性交易、债务重组和初始投资成本确认等多处,淡化了公允价值,更多地采用了账面价值,十分符合当前国情。 
  
  通过新准则的发布实施,广大投资者利益将得到有效保护,同时也有利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新准则为证券市场退出机制的建立创造了条件,将促使企业把注意力更多地放到主业上来。优胜劣汰,有死有活,市场将更现生机。 
  
  “既有简化,也有细化,更加符合目前国情”。这是业内同行对新准则进行探讨的总体评价。另外大家还提出了两条建议:一是我国会计政策法规变化较频繁,稳定性差,基层实务工作不好做,建议适用性与前瞻性并重。二是会计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应进一步强化,尤其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会计知识教育亟待加强。 

  在对某贸易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经理的采访中,他认为新准则是—— 
  对财务人员的新挑战 
  
  新准则与国际惯例更加贴近,更加符合当前国情,也是对财务人员素质和能力的新挑战。 
  
  作为一家主要从事进出口、国际招投标等对外贸易为主的上市公司,其内部财务管理一直力求稳健。新准则的出台,有力规范了整个企业界的会计行为,对市场环境起到了净化作用,是对整个会计法规体系改革的进一步净化。另外还从制度上强化了企业财务人员的判断能力,避免了很多潜在的风险。 
  
  新准则对收入的确认更为稳健与谨慎,对虽能预见但未真正实现的收入不允许确认。债务重组准则中,淡化了公允价值的作用,在很大程度上防止了公允价值的滥用。非货币性交易准则中,对无补价交易不予计入当期收入,对有补价交易的收入也打了折扣,即使做足了也不会超过补价,这对企业有了更大的约束。 
  
  新准则实施后,也遇到了一些困惑与障碍,主要集中在以下几点:一是严格借款费用资本化有不利影响。在参加国际工程承包招标业务中,外贸企业对出口信贷资金依赖性强。但目前,我国资金成本远高于国际金融组织的资金成本,若出口信贷资金利息不能予以资本化,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企业的业绩。 
  
  二是规范企业行为需要整个法律体系的完善。目前存在一个误区,一出问题就指责会计领域。其实方方面面都有漏洞,只是最终在会计上体现出来而已。规范会计处理只能解决部分问题,但不能解决所有问题,风险关口需前移。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企业行为的规范化,需要整个法律体系的完善。 
  
  另外,实施新准则过程中仍需注意可能出现的问题。资产减值计提方法和比例一定程度上由企业确定,将可能为其留下过多的可操纵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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