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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型期“三大关系”需要理顺

2006-01-11 00:00 来源:

  一、产业结构变动和就业结构变动不协调,城市化进程迟缓,大量劳动力滞留农村  

  从国际经验看,产业结构变化必然导致就业结构变化,而且二者变化的速率大致接近,这是社会经济稳定协调发展的必要前提。我国工业化进程已取得了重大进展,但是就业结构存在严重缺陷,主要是第一产业就业比重过大,第三产业就业人数比重相对较小。1990年前后,发达国家第一产业就业人数比重一般在10%以下,而第三产业的就业人数比重都在65%以上;相对发达的发展中国家第一产业的就业人员比重一般在20%左右或以下,而第三产业就业人数多数国家在50%以上。而我国在1990年第一产业就业人数比重在60%以上,而第三产业就业人数比重只有18.5%,即使到2000年,第一产业就业人数比重仍高达50%,第三产业就业人数比重只有27.5%。

  就业结构变化与产业结构不同步,导致我国城市化进程滞后,城乡关系不协调。在城市化落后的情况下,我国工业的发展未能形成推动第三产业发展的内在动力。从体制上看,城乡分割还没有受到根本触动,一些地方在就业、入学、户口、社会保障等方面甚至还在强化对农民进城的限制。长期向城市和工业倾斜的国民收入分配格局,使相当严峻的“三农”问题雪上加霜。这些因素阻碍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城乡经济良性循环,导致地区差距和城乡差距呈继续扩大之势。

  二、宏观收入分配失衡,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不断扩大

  近年来我国农民收入陷入近20多年来的第二个低速增长期。1997年农民人均收入增长为4.6%,1998年为4.3%,1999年为3.8%,2000年更是下降到2.1%。而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近年来是另外一种情况,1997年为6.7%,1998年为5.1%,1999年为7.9%,2000年为7.3%。

  由于宏观收入分配失衡,农民收入低速增长,当前城乡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再度扩大。1978年我国城乡居民收入的比例为2.57:1,1984年1.71:1,1997年为2.47:1,1998年为2511,1999年为2.65:1,2000年为2.79:1,城乡之间的差距比改革开放初期还大。

  三、城乡社会发展诸方面存在重大差距

  1.城乡教育发展的差距。城乡居民受教育程度差别很大。农村处于“教育贫困”状态,相当多的农村儿童、青年和成年人因不能获得改善其生活水平所必需的教育机会,而与发展、现代化无缘。

  城乡基础教育投入差别很大。城市基础教育的资金投入基本上是有保障的,列入城市财政预算。而农村基础教育的资金来源则主要包括三部分:一是列入县乡财政的支出范围;二是农村教育费附加;三是农村教育集资。这表明,农民事实上成为农村基础教育投入的一个重要承担者。现在我国农村正在进行“税费改革”,在提高农业税税率的同时,取消了农村教育费附加和农村教育集资,农村基础教育的资金来源渠道减少了。因此,当前和下一步,我国农村基础教育的发展面临着更加严峻的形势。

  由于农村基础教育的投入不足,当前面临的突出问题是,农村、特别是一些贫困边远地区中小学危房率较高,农村教师收入远远低于城市。即使如此,相当一部分地区农村教师的工资不能按时发放,可以说,当前中国教师工资拖欠问题主要发生在县乡基层。

  2.城乡医疗卫生发展水平的差距。城镇居民基本上可以享受公费医疗或在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之内。而农村合作医疗保健制度大部分已经解体,有合作医疗的仅占15%左右。广大农民基本上处于一种“小病不看,大病看不起,看大病即意味着倾家荡产”的状况。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公布的《2000年世界卫生报告》,在191个国家和地区中,中国的医疗资源分配公正指数排第188位,是世界上公共卫生资源分配最不公平的国家之一。

  3.城乡社会保障的差距。城市居民大多可以享受现代社会保障制度(尽管仍不十分完善),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还有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及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而占中国人口70%以上的农民基本上被排斥在现代社会保障体系之外。

  现在我国仅在部分农村发达地区正在探索建立农村社会养老制度。据有关统计资料,目前我国参加养老保险的农民仅占农村总人口的9.6%左右。这意味着农村养老仍基本上是以传统的家庭养老为主,这种状况对农村的计划生育工作也是极其不利的。至于其他的失业保障、医疗保障、最低生活保障等现代社会保障制度更与农民无缘。

  4.城乡社会发展其它方面的差距。城乡电价差异大。当前我国供电领域的一个重大问题是城乡电价不同,农村电价高于城市,且不同农村地区乃至不同村落之间电价也不相同。在实行电力趸售办法的电网中,农村电价由趸售电价加农村电网维护费、线损、变损、利润及各种加价组成,农村居民生活用电价格大都高于城市居民生活用电价格。由于农村电价管理薄弱,线损过度,价格失控,有的电价高达1元/千瓦时,甚至2元/千瓦时以上。而城市电价一般较低,如北京居民家庭用电,尽管这几年电价有所提高,但现在仅为0.4元/千瓦时。此外,农民用电不仅有生活用电,而且还有农业生产用电。由于电价畸高,农民生产用电开支巨大,据了解,北方农民浇一亩地一次大约需10元左右,一般每年需浇地2-3次,如一家农户耕种20亩地,则一年这方面的开支需400-600元,由此进一步加大了农业成本,成为农民减收的一个重要因素。

  四、分区域看,我国城乡之间社会经济发展的差别越往西越大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区域之间的总体发展差距呈扩大趋势。由此决定,在不同区域,城乡之间的差别也截然不同,其基本特征是:在东部发达地区,城乡差距相对较小;在中西部地区,城乡差距相对较大,而且越往西越大。

  同时,公共服务水平差距较大,根据公共财政的理论,一个地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水平主要决定性因素是地区的人均财力,2000年,东中西部地区人均财力分别为803元、320元、317元,东部地区为中西部的2.51倍和2.53倍,且地区差距呈扩大之势,表明我国东中西部公共服务的均等化程度比较差。从东中西部地区一般预算收入占对应口径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看,东部地区收入比重超过一半,而且呈上升趋势;而中西部地区的比重加起来还不到全国的一半,而且呈下降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