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市财政系统会计管理队伍作风建设,提高会计管理队伍整体素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更好地为会计人员服务,根据省财政厅会计处的要求,市财政局会计处制订了《关于印发〈南通市财政系统会计管理部门开展创建“文明服务窗口”活动实施办法〉的通知》,在全市六县(市)区财政系统会计管理部门组织开展创建“文明服务窗口”活动。
根据《南通市财政系统会计管理部门开展创建“文明服务窗口”活动实施办法》精神,各县(市)区财政系统会计管理部门必须以建设“学习型、创新型、高效型、廉洁型”机关为目标,立足于“文明服务窗口”建 设、会计法规制度管理、会计基础工作管理、会计委派制工作、会计人员教育培训管理、会计电算化管理、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及综合性工作、开拓及创新性工作等九个方面开展创建活动。市财政局会计处将这次创建“文明服务窗口”与全市年度会计管理工作评比考核相结合,在各县(市)区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自评打分的基础上,将根据各县(市)区上报的材料,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审核并确定全市会计管理部门“文明服务窗口”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