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9月1日以来,共清理单位银行账户19个,转入会计核算中心资金639万元,清理内部银行账户55个,转入集中支付中心资金3853万元
按照建立公共财政框架的要求和市、县政府对财政管理制度改革的部署,鹿邑县会计核算中心、集中支付中心经过紧张筹备,于2003年9月1日正式成立。
会计集中核算中心、财政集中支付中心为更好地履行职责,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服务当作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出9项服务承诺:实行首问负责制,实行一次讲清制,实行限时办理制,公开办事程序,推行文明用语,严守单位秘密,加强廉政建设,创造优美环境,接受社会监督。
为加强会计集中核算中心、财政集中支付中心工作人员管理,规范工作人员行为,提高整体素质,保证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中心制订了岗位职责和操作规程、工作人员行为守则、文明规范、廉政制度、卫生管理制度、保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服务承诺制度、电算化管理制度等九项内部管理制度。
会计核算中心、财政集中支付中心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和服务承诺,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努力使两个中心成为财政部门对外展示良好形象的窗口,为财政部门服务社会打造了新的平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