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省审计厅在全省普教经费审计结束时,就中、小学乱收费屡禁不止的问题提出了审计建议,省长宋法棠在《审计报告》上作了重要批示,省教育厅认真落实省长批示和审计厅的建议,紧密结合我省实际,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严格规范、纠正学校的收费行为。
一是在国家和省级贫困县农村中小学试行“一费制”。全省16所贫困中、小学除了杂费和课本费之外,不再向学生收取其他费用。对于贫困家远的学生,当地政府要设立专项助学资金,并实行减免收费制度,试行向特困的农村学生免费提供课本。
二是在全省实施“七个一”工程。即“一状定责”,层层签订责任状:“一卡收费”,学校凭物价部门的“收费许可证”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向学生发放收费卡:“一栏公布”,各校建立永久性公开栏,定期向社会、家长公布收费情况,接受社会监督:“一票为据”,出具黑龙江省财政厅监制的行政事业收费票据:“一室办理”,收费统一由学校财务室办理:“一票否决”,评优评先、目标管理考评取消资格:“一查到底”,对违规收费坚决查处,决不姑息。
三是进一步明确收费及代收费范围和标准。根据我省经济发展水平及群众承受能力,省教育厅进一步规定,中、小学学杂费及代收费标准,由省级物价、财政部门汇同教育部门统一制定,严禁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擅自扩大或自立收费项目和标准。
四是从严治理乱收费。全省分区域确定了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重点。城区以治理乱办班、乱订资料和代收费为重点,农村中、小学以清理违规立项收费、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范围为重点。2001年全省清理出违规收费补习班260个,减少学生交费63.91万元。清理出强制学生购买复习资料140649册,减少学生交费63.38万元。查处乱收费违纪案件180起,给予党政行政处分46人,通报违规收费责任者131人,在评职评优中“一票否决”107人。
通过上述工作,教育乱收费行为得到了有效制止,对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