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注协有关通知,省注协将为在省内执业的注册会计师个人和团体建立诚信档案,并在适当时机向社会披露档案信息。
据介绍,诚信档案由个人会员诚信档案和团体会员诚信档案构成,分别包括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的基本信息、提示信息、警示信息等。其中提示信息包括向行业协会和有关管理部门提供虚假材料;被投诉且已立案的事项;接受协会谈话提醒情况;超越批准执业范围执业;擅自设立分支机构;拒绝接受行业协会依据有关规定对其检查、调查;无正当理由不履行法定义务和章程规定义务等对诚信有影响的情形。而警示信息则包括违反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行业纪律所受的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业惩戒和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