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档案作为实施行业管理的有效措施,自2003年初启动建设后,我省的诚信档案建设工作一直在有序地进行,现将此项工作具体事项报告如下:
一、明确分工、狠抓落实
根据中注协发布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诚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会协〔2004〕5号),我会于2004年3月专门就我省诚信档案工作的分工、收集、记录、发布等事项召开秘书长及相关部门座谈会,充分认识了诚信档案建设的重要性,明确分工,并对信息发布工作实行归口负责,协会随后于2004年5月31日印发了《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诚信档案管理内部操作程序》(见附件),使诚信档案具体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同时通过协会刊物、网站和本地主要媒体进行了宣传介绍,使社会公众加强对诚信建设的了解和支持。
二、我会在具体诚信档案的建设工作中,重点做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理顺信息收集渠道,明确组织管理
诚信档案建设包括信息采集、汇总、整理、查询以及相对应的网络信息录入及更新等多项程序和工作,我会内部操作程序明确具体工作由注册部牵头实施,监管部、综合部、财务部等涉及诚信信息内容的部门配合。同时将信息分类为日常信息和阶段性工作信息:日常信息是指各部门在日常工作中收集到的可能影响诚信记录的信息,由各部门动态收集并及时整理,每月终了后7日内将诚信信息统计表报送至注册部;阶段性工作信息系各部门完成的阶段性工作中涉及到的诚信档案信息,应在工作完成后7日内将数据资料报送至注册部,主要有“注册会计师年检汇总数据”、“会计师事务所财务报表汇总数据”、“其他临时性工作”。
(二)扩大信息收集渠道,建立全面的行业诚信考核评价体系
为使行业诚信考核评价体系更加全面,诚信档案记录的信息更加完整,分管秘书长带领注册部同志分别走访了省财政厅相关处室、省审计厅、省国资委、省工商局、证监会四川监督局、人民银行成都分行等单位,确定其为诚信档案信息联系单位,我会定期将信息收集表发放给这些单位,由上述单位协助提供相关诚信记录信息。根据目前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的现状,单凭注册会计师协会采集的行业诚信记录远远不能满足社会公众以及政府管理部门对注册会计师行业诚信信息的需求,采取上述措施实际上就是通过多方面收集诚信信息,利用诚信档案的平台,既加强了协会对行业实施管理的力度,也为广大公众和政府部门全面了解注册会计师行业诚信度提供了查询渠道。
三、我省诚信档案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诚信档案工作体现的是协会行业管理的综合职能,通过诚信档案的建设和管理,向社会披露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的诚信信息,本身也是协会实行自律管理最有效最直接的管理手段,因此在建设诚信档案中需要协会各职能部门的积极配合,共同收集诚信信息,我会在诚信档案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一)诚信档案信息收集滞后
诚信档案信息分为基本信息、提示信息、警示信息三类。其中基本信息涉及团体会员变更的,由财政机关进行备案审查,事务所的变更情况不能及时传递到协会,造成部分基本信息不准确,不完整,提示信息、警示信息由于完成工作需要一定的过程和时间,而诚信档案信息的录入是在具体结果出来以后进行,如行业自律检查,上年的检查结果通常是下年度全部处理完毕,因此我会目前正在录入的为2004年度行业自律检查处理结果。
(二)外部信息收集困难
虽然我会确定了外部信息收集联系单位,但从运行效果来看并不理想,主要原因:一是联系单位对诚信档案认识不足,往往片面的认为是协会单方面工作,只对利用档案信息感兴趣,而对共同完善诚信信息缺乏主动性;二是由于联系单位对诚信信息的内容不能正确理解,特别是行业管理的政策不熟悉,往往不能正确填写信息,有时候仅凭主观判断,信息价值不大。
四、诚信档案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一)完善诚信档案建设中相关部门的配合机制
目前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实行行业和行政分头管理,机构信息、人员信息分别由不同部门收集,行业惩戒、行政处罚分别由不同部门实施,给诚信信息的收集和汇总带来很大的影响,因此建议中注协可以先在财政系统内建立相互沟通和信息交换机制,采取资源共享,共同建设,充分利用信息为各部门管理服务。
(二)明确信息收集的内容和资料
诚信档案信息涉及内部管理、执业质量、职业道德等多方面内容,又根据具体情形分列若干条,但在具体资料收集和录入标准上没有具体的要求,考虑到诚信档案记录对团体和个人会员的影响比较大,因此在证据收集和录入时应收集大量充分的证据材料,建议中注协应制订详细的证据收集清单。
五、我会诚信档案管理部门及人员分工
我会诚信档案由注册部负责管理和具体实施,由协会副秘书长分管,具体工作由注册部刘健办理。联系方式:
罗孝银 电话:028-86780866
刘 健 电话:028-8675094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