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缙云县纪委、县委组织部、财政局、审计局抽调人员组成经济责任审计监督小组,到县水利局等四个被审单位召开由原任领导和现任领导班子成员及财务、办公室人员参加的审计结果通报会。会上,审计组人员通报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和处理处罚意见,县纪委、县委组织部领导对经济责任审计反映的问题整改作了强调,责任领导和接任领导作了表态发言。这是缙云县最近出台的《缙云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追究制度》第五条规定的、今后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必须例行的一个程序。
这项制度的实行发挥了四个方面的作用:一是真正做到经济责任审计有关部门齐抓共管,促使被审单位、责任领导、接任领导高度重视,引以为鉴。二是加强了领导干部和财务人员财经法规教育,增强经济责任意识。三是促进领导班子成员互相监督,进一步推进廉政建设。四是严肃财经纪律,促进审计意见的落实和审计决定的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