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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江通过银行“直付”拆迁安置款

2007-10-29 11:48 成都日报 【 】【打印】【我要纠错

  拆迁安置款不再由镇(街)经手,而是直接通过银行支付给失地农民,温江的这项财政体制上的创新改革已经收到了明显成效。由划拨给镇(街),到直付给农民,农民不用再担心拆迁资金被挤占挪用,不仅降低了财政成本,又保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

  今年以来,温江区财政局通过反复论证拆迁资金直付的可行性和操作性,探索建立了镇(街)“核定包干、拆迁直付、节约归己、明确用途”的拆迁资金支付改革新模式。由温江区财政局与建设银行温江支行签订失地农民赔付协议书,通过该银行直接将土地补偿费支付到村社集体账户上,将拆迁安置款以存折或现金的方式支付给被拆迁户。在操作时,由银行直接垫付农民拆迁资金,区财政局通过网上银行系统和直付软件系统每日与代理银行清算。同时,该银行与信用联社合作,保证银行开出的存单能在全区任何一家信用社兑付,被拆迁农民在本地就能兑付资金,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资金直付。

  与土地拆迁资金一同被改为“直付”的还有政府性工程资金。截至8月底,温江区财政直付政府性工程资金21295万元,直付土地拆迁资金24447万元。由于减少了中间拨付环节,这两项资金的直付不仅大大降低了区财政成本,而且有效地遏制了政府性工程项目资金被挪用和虚增多报土地拆迁资金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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