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会计师事务所请严格按照网上文件规定的时间及时报送备案材料:
|
时 间 |
所在市 |
| 6月11日—12日 | 济南、日照、济宁、泰安 |
| 6月13日—14日 | 莱芜、滨州、德州、菏泽、临沂 |
| 6月15日—16日 | 青岛、威海、淄博、枣庄 |
| 6月17日—18日 | 烟台、潍坊、东营、聊城 |
2、设有分所的事务所,各分所资料要单独报备。
3、报备材料的填报时间从2006年1月1日起2007年5月31日。
4、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情况表按时间顺序,先填写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报告,再填写专项审计报告、验资报告等。
山东省财政厅
二○○七年五月二十八日



